清朝经营西藏大体上可分为三个时期:崇德(皇太极年号)、顺治为开拓期,康熙、雍正为发展期,乾隆为巩固期。
崇德年间,皇太极尚在沈阳时,就曾与西藏固始汗有书信往来,固始汗也曾派使者至盛京觐见皇太极。及至顺治九年(1645年),达赖喇嘛及班禅、固始汗代表至京拜谒顺治帝。十年十二月,顺治帝降旨册封达赖和固始汗,承认臣服清朝的固始汗所建立的地方政权,并通过此地方政权实现对西藏的间接统治。这一时期,满人刚刚入关,虽然已经占据了中原大部领土,但在东南沿海和海外,尚存在明朝残余势力。统一大业未完,顾此失彼,加之西藏旷远,地势险阻,因而顺治帝虽然重视西藏,却也难以实现对西藏的直接领导。这一时期的政策特点是羁縻,也可称为羁縻时期。这一时期之所以册封达赖,是在了解西藏地区的政治局面后,承认凌驾于其他佛学派别之上的黄教的领袖地位,但在政治形式上,却执行“政教分立”的形式。这一政权形式后来为康熙、雍正两朝所沿袭。直到乾隆时期,才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恢复了“政教合一”的政局,正式授权七世达赖管理西藏行政,建立了噶厦(旧称,指西藏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在康熙朝,康熙帝为了限制达赖,又册封了班禅,并在平定准噶尔后确立了五噶伦执政的政治形式。
从雍正帝出兵西藏,平定了阿尔布巴之乱开始,中央政府对西藏政策的羁縻性质日益减少,直辖性质逐渐加强。正如雍正帝在康乾盛世中所发挥的承前启后作用一样,他在西藏政策的执行上起到的也是重要的承前启后作用。此时,不仅顺治时期的对藏政策已远远落后,即使康熙朝的对藏政策,也被雍正帝逐步完善,这为乾隆时期西藏政教合一的确立铺平了道路。因此,这三个时期中,真正对西藏进行实质性统治的,就是雍正朝了。雍正帝在平定了西藏叛乱之后,加强了对西藏的直接控制,变羁縻为近似于中央直辖的统治。这一点,对于整个中国历史都至关重要。
雍正帝对西藏控制和管理的进一步加强,得益于对阿尔布巴叛乱的平定。通过进兵平叛,他首先认识到解决西藏问题的关键在于抓住宗教这个根本,而要抓宗教,就要重视达赖喇嘛。清兵入藏平叛之前,七世达赖喇嘛正在后藏贵族的控制之下,达赖之父索南达结更是和阿尔布巴结成了死党。所幸阿尔布巴由于颇罗鼐的牵制,未能挟持达赖外逃,事态不致恶化。
对此,雍正帝决定将七世达赖安置在安全范围内,雍正六年(1728年)十一月,七世达赖父子在清军保护下离开拉萨,移到西康噶达(即康定西北泰宁)的惠远寺,派兵一千八百护守,后准噶尔与清政府定界息兵后,雍正帝令人又把达赖护送回拉萨。后又在清军保护下离开拉萨,移往理塘。达赖从此被清政府直接保护,这样就避免了达赖和西藏共同为乱,也避免了达赖被挟持后社会不稳的状况。理塘原归属前藏,六年,雍正帝下令在理塘、巴塘等地建立宣慰土司,划归四川管辖,同时又设维西、中甸二厅,划归云南。后来,章嘉呼图(活佛)以巴塘、理塘为六世达赖出生之地,请将该地仍属前藏。而雍正帝的政治用意在于,将理塘作为监控西藏的一个外围哨卡,同时较严密地控制西藏教王。因此,雍正帝对章嘉呼图的请求当然不允。然而章嘉呼图的理由很有力,前代教王的出生地,对于黄教来说确是非同小可。雍正帝为堵住章嘉呼图的嘴,以理塘每年商税银五千两赐之,章嘉呼图得了实惠,也就不说什么了。六世教王的生身之地,就这样被雍正帝买了过来,管辖地仍归四川辖属。直到今天,川、滇二省的藏族地区仍沿袭着1728年清朝划定的界限。
同时,雍正帝加强了对西藏政务的控制和管理,一方面将西藏政务委于颇罗鼐一人总理。当初将康济鼐噶伦地位置于阿尔布巴之上,就是意欲以一人行政代替五噶伦。在西藏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五噶伦并立不利于西藏政务的处理,同时由于西藏旷远,五噶伦的争权夺利,更是将西藏拖入动乱泥潭的根源。相比之下,专任一人治藏,在行政体制上更趋于集权化,有利于清朝对西藏的有效控制。
另一方面,雍正帝又作出了设立驻藏大臣这一意义重大的决定。雍正帝在西藏正式设立驻藏大臣办事衙门,驻藏大臣分正、副二人,分驻前藏和后藏,协助颇罗鼐处理政务,并留清兵两千驻守西藏。驻藏大臣是清朝政府的代表,是清朝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联系的纽带,这时的驻藏大臣主要是管理清军、稳定政局,并协助地方政府处理政务。这与乾隆后期的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共管西藏政务制度不同,但却是这一制度的开端。
通过达赖移居理塘、巴塘行政区的划定,雍正帝一方面安定了人心,断除了达赖和西藏共同为乱的隐患,明确了西藏地方的辖区范围。在西藏迭经变乱后,雍正帝终于做出直接派遣常驻高级官员,建立办事机构,驻守军队的果断决定,从而加强了对西藏地方的履政,进而密切了清朝与西藏的主属关系,重新将西藏正式拉回到中原政权治下,也有利于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巩固。雍正帝在平叛后设置驻藏大臣,进一步加强了对西藏的控制,这无疑具有积极的历史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