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改革家雍正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二章 成立新政,立志革新
抒发抱负,政治一新
作者 : 梅朝荣


  雍正帝即位之初,对他的政治即有一个总的要求,就是“雍正改元,政治一新”。即要随着新朝的开始,剔除前朝积弊,在政治上出现一个崭新的局面,形成国富民殷的盛况。雍正帝不仅看到了康熙朝的问题,而且深知其渊源,绝非一朝一代所形成,所以他的改革胃口很大,宣称:“朕欲澄清吏治,艾安民生,故于公私毁誉之间,分别极其明晰,晓谕不惮烦劳,务期振数百年之颓风,以端治化之本。”

   在“振数百年颓风”思想的指引下,雍正帝进行了一系列的弊政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整顿吏治。即位伊始,为惩治腐败,雍正帝克服各方面的阻力,在全国上下大规模地开展了清查亏空、耗羡归公、实行养廉银制度和取缔陋规等工作。由于他态度坚决, 措施得力, 清政府的财政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官吏贪污、吏治败坏的情况大有好转。

  

   第二,废除贱籍。大家知道印度古代有贱民,清朝雍正王朝之前也有贱民。明朝以降户口有军籍,有民籍,有贱籍。民籍就是士农工商,贱籍就是贱民,不属于士农工商,他们不能读书,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世世代代身份不能改变,身份地位相当低下。贱籍据说从宋朝以来就延续下来了,他们只能做一些被人看不起的工作。雍正帝先后下令取消贱籍,让他们编为民籍,这是社会的一大进步。豁贱为良涉及到的人虽然不是太多,但是在历史上是有其积极的进步意义的。

  

   第三,改土归流。在云、贵、粤、桂、川、湘、鄂等省少数民族地区,在雍正朝以前主要由世袭土司进行管辖。尽管此前已有“改土归流”的举措,但雍正帝却全面推行了“改土归流”制度,就是革除土司制度,在上述地区分别设立府、厅、州、县,委派有任期的、非世袭的“流官”进行管理。这种管理体制,同内地大体一样。雍正帝的改土归流政策,削弱了土司的世袭特权和利益,减轻了西南少数民族人民的负担,促进了这一地区社会经济与文化的进步。

  

   第四,摊丁入亩。这是一项重大的赋税改革。中国自古就有人丁税,成年男子,不论贫富,均须缴纳人头税。雍正帝实行改革,将人丁税摊入地亩,按地亩之多少,定纳税之数目。地多者多纳,地少者少纳,无地者不纳,是谓“摊丁入亩”,一举取消了人头税。这项措施有利于贫民而不利于地主,是典型的“杀富济贫”。这是我国财政赋税史上的一项重大改革。

  

   第五,反对朋党。雍正帝从亲身体验中深知朋党的危害:朋党各行其是,破坏朝政统一,损害君主权威;朋党之间互相攻击,任用私人,不仅会破坏正常的用人原则,也干扰了君主行使用人去人的权力;朋党各抒政见,自我标榜,批评朝政,扰乱君主视听,妨碍既定的政策。所以雍正帝说“朋党最为恶习”。他反对的朋党不仅包括朝廷中的拉帮结派,也包括科甲出身官员的师生同年的宗派关系。对于科甲朋党,雍正帝宣称,欲“将唐宋元明积染之习尽行洗涤”,表明他为澄清吏治、医治痼疾的决心。

  

   第六,整饬官衙书吏。封建政治制度造就了一批把持政务的书吏,大小机关的文书处理和档案保管权力都控制在书吏手里。由于文书的处理大权在书吏手中,所以书吏队伍是贤是奸,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吏治行政。还是在当亲王期间,胤禛对官衙书吏的弊端就已经相当清楚。尤其是康熙帝晚年实施“政宽事省”、“无为而治”政策,各级官僚大多作威作福、腐化愚昧、不视政事,只依靠幕友和书吏办事,以致吏治废弛败坏,各衙门书吏竟敢公然盗取、改易、焚毁档案文件。对书吏队伍中的这种腐败情弊,胤禛看在眼里,恨在心里。登基后,雍正帝马上提出了整饬官衙书吏的革新思想,他对书吏管束严格,为铲除书吏队伍中敲诈勒索和舞文弄法之积弊,相继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

  

   第七,狠刹摊派之风。雍正帝刚登基的时候,地方摊派积弊花样繁多,有大吏示禁而属员阳奉阴违者;有大吏故纵而有司公然横行者;甚至有在百姓交纳正项钱粮时,官吏即将拟派之费预行扣去,先私而后公者。摊派已经成为吏治清廉民生乐业的一大祸害。雍正帝对此看得很透彻,在他即位后的一两年内就接连颁发“谕禁数条”的革新思想,并且惩处了一批妄行摊派的官员。雍正帝认为,如果想要彻底消除摊派之风,从根本上说,必须造就新一代廉洁的官吏队伍。

  

   总之,在康熙、雍正、乾隆三朝,雍正处于承上启下的历史时期。雍正帝既继承了康熙帝的历史遗产,又纠正了康熙帝晚年的弊政;同时雍正帝的许多措施,也为后来乾隆时期的强盛奠定了基础。
武汉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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