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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尼克松访华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作者 : 王凡


  尼克松访华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关于接待尼克松的安全工作计划》

  

  11月1日,中央办公厅警卫处、中央警卫团,将本部门警卫工作计划,递交给了公安部副部长于桑。在此期间,中央已指定由公安部的军管负责人李震,外交部军管负责人李耀文,北京卫戍区司令员吴忠,公安部副部长于桑,中央办公厅警卫处副处长、中央警卫团政委杨德中5人,组成尼克松访华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安全领导小组随即决定,中央办公厅警卫处由杨德中和我具体负责,北京卫戍区由副司令员曾绍东具体负责,北京市公安局由局长刘传新、副局长江明具体负责,民航总局和北京民航管理局由民航总局参谋长王建功、北京管理局局长张瑞霭具体负责,分别组成安全工作组,在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工作。

  为了便于了解掌握情况,检查安全计划的落实,安全领导小组还成立了一个办公室,地点设在公安部。办公室由于桑、杨德中、曾绍东、刘传新、王建功5人主持,各单位抽调一名干部到办公室做具体工作。各单位有关安全保卫工作方面的问题,直接和办公室联系。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安全工作组协同完成的第一项工作,就是拟出了《关于接待尼克松的安全工作计划》。这个计划随即以接待尼克松安全保卫领导小组的名义,经由外交部上报中央。
中共党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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