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寻获名叫拉木登珠的灵儿后,西藏地方政府
发出致国民政府通报情况的电文
电文前半部转述了西藏寻觅达赖转世灵童的近况:于西藏地区觅得灵异幼童二人;同时西宁塔尔寺方面也寻选出灵异幼童一人。依据西藏宗教仪轨,这些幼童应聚集拉萨,在证实其确实与前世达赖圆寂预示诸多灵异相符后,再经庄严的金本巴瓶掣签典礼,拈定谁为前世达赖的真正转世灵童。
在电文后半部西藏地方政府请国民党中央政府开据相关手续,并示意青海地方官员,敦促西宁塔尔寺寻选达赖转世灵童的主持人员,尽快将青海寻选的幼童送至西藏,参加金本巴瓶掣签典礼。
需作交代的是,4年前的12月17日,西藏政教领袖第十三世达赖在拉萨圆寂。依照藏制,达赖圆寂后,其职位由西藏区域内的热振寺、木隆寺、功德林、策觉林、泽墨林、丁吉林六大寺庙的呼图克图(意为“化身”,是清朝时授予蒙、藏地区佛教大活佛的封号),甘丹寺的甘丹赤巴(为宗喀巴之继承者,在黄教道统上地位最高)中选一人总摄藏区的政教事务。
在诸人选中,除丁觉林活佛因随班禅远在内地被排除外,西藏人民大会以热振呼图克图占卜最祥,故而推举他为摄政。为此,西藏地方政府于1934年2月16日,专门呈请民国政府核示。
当年的呈电说:“至尊无上达赖佛之职位,在佛未转世及转世未登座期内,现经大会公举热振呼图克图代理。热振呼图克图自幼灵异昭著,智慧过人,道行学问,全藏信仰,此次大会一致推举,并向布达拉宫帕却洛格学瑞菩萨像前,虔诚占卜,最为吉祥,所有全藏政教大权,决迎请热振呼图克图为总摄。”
蒙藏委员会接电报后,即行文呈报行政院。行政院于2月21日决议“照准”。此后,在热振主持下,按照十三世达赖临终时的预示以及问卜、降神、观海等等征兆,积极寻觅达赖的呼毕勒罕即灵童。
根据以往的常例,被选灵童,多为上一世活佛圆寂一两年后出生。俗话说“十月怀胎”,大活佛的灵魂更不会随意依附于人身,所以寻觅灵童总有几年的过程。直到1937年,十三世达赖生前最接近的纪仓佛,才受热振委派往青海西宁一带寻觅。在寻获名叫拉木登珠的灵儿后,遂有此封致国民政府通报情况和后续事宜的电文。
清朝覆亡民国成立后,曾对于中国境内的喇嘛转世仪式、程序诸事宜,订有详尽的相关律例,1935年修订后的喇嘛转世条例,有如下与十三世达赖转世事宜相关的规定:
“第三条: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暨各处向来转世之呼图克图、诺门汗、班第达、堪布、绰尔济、呼毕勒罕圆寂后,应报由该地方最高行政机关转报蒙藏委员会备案,由其高级徒众寻找具有灵异之同年龄幼童二人以上,以为各该喇嘛之呼毕勒罕候选人,报由该管地方最高行政机关转报蒙藏委员会查核,分别掣签。
第四条:前条寻认之呼毕勒罕候补人,其在蒙古、新疆、青海、西康境内者,由蒙藏委员会令行该会驻平办事处处长,与北平喇嘛寺庙整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同北平雍和宫札萨克喇嘛,缮写名签,入于雍和宫供奉之金本巴瓶内,公同掣定。呼毕勒罕候选人如有在蒙古、新疆、青海、西康境内寻获者,或遇其他特殊情形时,其掣签地点均由蒙藏委员会临时呈请核定。前项掣签时,如达赖喇嘛未经转世,应由驻藏办事处长官会同班禅额尔德尼或护理达赖喇嘛印务人员行之。关于掣签之仪注,依照向来惯例办理之。
第五条:依照规定掣定之一人,即为某某喇嘛之呼毕勒罕,由掣签人员报请蒙藏委员会查核转呈备案,并咨行该管长官,转饬知照。
第六条:前条所称某某喇嘛之呼毕勒罕,应依照左列手续将呼毕勒罕字样裁撤,始为次辈某某喇嘛:
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之呼毕勒罕制定后,由该地方最高行政机关呈请中央特派大员前往照坐床,即于坐床之日,将其呼毕勒罕字样裁撤。”
西藏驻京办事处,将西藏地方噶厦政府寻觅达赖转世灵童情况,报呈国民党政府蒙藏委员会,并就在拉萨举行金瓶掣签事宜,通报、请示中央政府,正是依照了上述相关律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