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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高考的功与过(11)
作者 : 莫忌华




  比如学生的平时成绩,学生的社会实践成绩,体育达标成绩等成分。再比如,在高考的科目和高考试题的难度方面做一些改进。采用不同档次的大学用不同档次的高考试题来考试的模式,删去现在的所有考试都要考外语的不恰当做法,增加考试的次数,先由重点大学考试,再由普通大学或专科学校考试。重点大学考得可以难一些,必须要求外语过关,而普通大学或专科学校考试的难度应该小一些,除了某些专业外,其它的可以不考外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参加一次或多次考试,选学或者不学外语。这样既可以大大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又保证了重点大学的生源质量;既不给大多数学生造成学习压力,而且也可以为国家节约一大笔外语教学的开支。

  另外,从组织高考的形式来说,取消现行的以中学为单位报名参加考试,以中学为单位公布成绩、计算平均分、升学率的模式。让中学与高考脱钩,国家成立专门的考试机构,学生在参加高考的时候,到所在的专门考试机构报名参加考试,公布成绩也直接与学生见面。使学校不再受考试排名的困扰,就会自然而然地从单纯追求分数转移到注意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注意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上来,真正的素质教育也就能够实现。

  还有,针对考试中出现的一些诸如考试作弊,录取不公平,迟到多少时间不能够入场等细节性的东西。一个是从法律的角度去完善,另一个是从制度本身做修改,使其更加公平、公正、严肃而又不失去人情味。多一些人文关怀,多一些民主自由的成分(不管什么考试,都加考外语,实际上是一种强迫行为),使高考变得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受老百姓喜爱。

  5、迟到考生该不该进入考场

  [资料]  《西安晚报》2004年6月8日报道:陕西渭南市一名女考生由于定时的闹钟没有响,等她赶到考场门口时比规定的入场时间迟到了2分钟,她求工作人员放她进去,两个门卫和一个警察不同意。她跪地痛哭哀求,这些工作人员最终也没有给她开门。

  

  此报道一出,在全国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有人认为学生迟到情非得已,保安不准进场缺乏人性;有人认为保安是奉命行事,学生迟到责任就该自己承担。说来说去,没完没了……

  在此,我思考的是另一个问题,就是高考制度的人性化问题。

  按考试规定:在英语考试开考15分钟之前,学生应该进入考场。试音开始后,不准再进考场。那位同学在离正式开考还有13分钟的时间赶到考点,保安不准进场确实是奉命行事,责任不在保安身上。相反,如果保安准其进入考场,对于考生而言是个好事。但是,它却践踏了考场的规则。现在社会上好多不正常现象,不都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关吗?保安的行为,不但不能批评,还应该表扬才是!

  那么,不能够参加考试的责任就应该有迟到的考生自己承担吗?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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