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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传播之道
传播策划与执行 (3)
作者 : 郭明泉




  一是利用企业名人。有一年,TCL当家人李东生聘请刚辞去微软高职的风云人物吴士宏加盟TCL,引起了媒体的争相报道,有评论说TCL的观点是:花钱聘一个热点人物,远比花钱做广告省钱、效果好。更有人说,当年微软把吴士宏从IBM请来,给的就是一个“作秀位”。

  再如红蜻蜓集团请来国内著名的鞋文化专家到企业任职,很好地打出了企业鞋文化领军人这张牌。

  1988年韩国举办奥运之际,韩国举行了盛大的迎奥运火炬长跑。身为三星集团CEO的尹钟龙“老人”也被企业对外宣传部请出上街参加了火炬长跑。如此,引起了媒体对尹钟龙、对三星的特别关注,无形中为企业做了一次免费广告。

  名人总会受到媒体的青睐,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还有一个经典的案例:一位书商为炒作一本书,设法将书送给总统,然后打出广告,说这是一本总统最喜欢看的书,结果此书一阵热销。总统得知后大怒,坚决否认此事,书商变换一招,打出广告,说这是一本总统最不喜欢看的书,结果此书又引来一阵畅销。

  “广东巨星”老板邓建国2002年利用自身的名气改行做酒“赤水河”,在北京天伦王朝导演“金盆洗手”事件吸引了上百家新闻媒体到场,3 000多家新闻媒体转载报道,行业内人士称这次“名人作秀”所起的效果,抵得上6 000万元广告费。全国各地经销商当场签约就超过1 000万元。邓建国可谓热衷于新闻炒作,2004年受聘南京钟山学院,说要开新闻炒作专业。目前,湖南一高校已开设了新闻炒作专业课程。

  二是邀请影视歌星、时装模特、体育明星出任企业的形象代言人。目前,国内的大牌明星大多出任了企业的品牌形象代言,在电视中、报刊杂志中(还有户外的广告牌上)天天和大众照面。企业请形象代言人一定要根据企业的产品特点、消费者的喜好等因素综合而定,不能乱点鸳鸯谱。不是要请最好的,而是要请最合适的。当然花小钱请小明星,花大钱请大明星。另外,请明星下手要准,要用其当红时。2004年雅典奥运会期间,全国人民都关注刘翔能否在奥运会上夺得110米栏冠军,耐克公司请刘翔做形象代言,为不失时机制作了两套电视广告,一套是以假定刘翔夺得冠军进行创意制作,另一套是万一刘翔没拿到冠军而作备用,总之不错失刘翔关注度最高时的广告传播机会。可以说耐克在形象代言人方面是独树一帜的。他们是以发现“明日之星”、培养“明日之星”为特色的代言人合作模式,不仅使公众越发相信这些明星成绩的取得与耐克公司的努力休戚相关,同时,也获得了以较低成本取得形象代言的机会。

  注意:请明星做代言存在一定的风险,万一明星出绯闻可能会危及企业。如江苏红豆集团曾聘请歌手“红豆”做形象代言人,可不久这位“红豆”却卷入了司法麻烦。
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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