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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传媒透视
传媒批判·批判传媒 (6)
作者 : 郭明泉




  媒体常常骚扰企业。一家外贸服装加工企业,建了一个网站,本希望做点企业的介绍宣传,联系一些业务,可网站一开通,众多媒体前来谈广告,要广告费。一家酒厂来南京建办事处,登了一条征招经销商的广告,厂商没到,众多媒体、广告公司找上门的很多。有的房地产开发商告诉我,一天要接待10多家媒体,而且有时同一媒体不同部门的人上门要钱。

  媒体市场化后,很多媒体的下设机构、挂靠机构已是纯商业组织,但常打着传媒的旗号,以记者的名义来纠缠企业。

  2005年太平洋建设集团严介和登上胡润富豪榜榜眼后,曾有一家有影响的电视媒体,同一栏目先后有不少于10人,累计超过50多次地来电来函以及上门要求进行采访,并要收取高额的制作费,搞得企业难以应付。

  客观地说,现阶段我国媒体运作确有很多不规范,在舆论监督方面明明暗暗、虚虚实实、真真假假,常借“舆论”之名,而不行“监督”之实,常常内外有别,搞异地监督,眼睛盯下不盯上,只打苍蝇不打老虎。更有甚者,竟将舆论监督当成了媒体商业策略中的一块“招牌”,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

  在此列举了传媒的诸多不是,但决不否认传媒的主流是积极的、健康的,所体现的社会价值也是巨大的。同时,我们也应该体谅到传媒的一些实际难处。事实上,传媒的规范运作仍在构建之中,通常传媒并非一切行动自由,权大无边,而是限制多多。

  例如,因别斯兰人质事件的“煽情”报道令大股东不满,2004年9月6日俄罗斯影响最大的日报《消息报》主编被迫辞职。美国在伊拉克制造的虐俘事件经美国媒体公开时也遭到了国防部的强力干涉。所以,很多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是不容易的。

  另外,现在不只有媒体封杀企业、雪藏名人,反过来也有封杀媒体、冻结记者的情况。如某市政府举办事关民生大事的新闻发布会,就不通知当地曾刊发过批评政府文章的媒体。也有财大气粗的企业以撤销广告,停给广告、赞助费来阻止媒体的报道。2002年初,甘肃某市公安局对当地晨报、商报等媒体的16名记者下达了“封杀令”。原因是“个别记者因采访不深入,出现了一些严重失实的报道,这些失实报道既违背了新闻报道客观真实性原则,也损害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形象,给公安工作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2005年10月,浙江某地发生交警因不满负面报道,冲进晚报社,“绑”走副总编事件。可以说,国内每年记者被打事件不计其数,也有黑社会出价500万要买揭黑记者“人头”的大案。
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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