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中海文明的这种叠浪式文明发展模式,到了17世纪就已经取得了非常伟大的成就,欧洲已经超越了同时代的其他庞大帝国模式,因为其他帝国模式显然更注重内部的平衡和稳定,过多的能量和注意力集中在维持帝国统一与稳定上,这反而让他们失去了竞争能力,而欧洲诸小国此时的扩张浪潮已经遍布整个世界。这种扩张浪潮开创了将全球纳入到一个统一体系中的时代,并且已经走过了一个阶段。这些昔日偏居世界一隅的西方小国开始上升为世界顶端国家。他们首先开始总结和制定全球社会需要的一些游戏规则,这一时期也就是欧洲众多思想学派涌现的时期。雨果·格劳秀斯(1583-1645年)首先开始论述国际社会的基本游戏规则。1609年,他写就《公海自由论》;1625年,他出版了《战争与和平》。《公海自由论》的背景是欧洲其他国家希望颠覆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海上霸主地位而进行的种种努力之一。它提出世界的大洋不再是这两个国家的私有财产,而是公共区域。《战争与和平》则为欧洲国家间无休止的争斗规范出决斗的赛场规则和相对和平状态下的相处原则,这也成了现代国际法的范本。国际社会的诸多问题和国际关系学也得到深入的研究,国际关系理论开始分为理性主义和现实主义。这些研究越来越深入,更显得流派纷呈,而且还产生了众多的大师,如马丁·怀特(所谓“英国学派”)、赫利德·布尔、肯尼思·汤普逊、汉斯·摩根索、马汉、霍布斯、洛克等人。
在人类历史上曾存在很多低级文明,众多的低级文明又逐渐形成了几个高级文明中心。如果将1492年前的世界也看成是一个处在网络中的世界的话,许多人都会认同这只是一张简陋的网——节点稀少,连线粗略而且脆弱,如中国和罗马帝国间的贸易只能通过漫长而十分危险的丝绸之路,并且这条路时常受到中亚政治的影响,甚至完全中断。美洲大陆文明与亚洲的文明只能通过曾经存在的白令路桥(今天的白令海峡)相联系,在这个路桥沉入大海之后就几乎失去了联系。而在1492年后,在航海技术的支持之下,世界才开始真正进入网络时代。当然这种网络时代不是指现代意义的互联网,而是社会意义的网络形成。首先人类的贪婪开始促使财富在世界各地流动起来,逐渐打破了原来各自封闭的经济体系。然后,知识和宗教开始从一个文明流向另一个文明,尽管这个网络也具有网络的通性——互相流通,但财富总是流向强者,强者的文明又总是破坏弱者的文明,直到今天基督教文明几乎就是现代统治文明的“象征”。
而计算机的出现则从技术上支持了现代互联网络的建立,就如同当初航海技术的发展支持了全球市场的形成一样。
在这里忽然谈及网络和金字塔不是毫无缘由的,因为网络形态和金字塔形态是这个世界的基本形态,也许这在今天还没有得到普遍共识,但这的确是我们时刻生活的环境,整个宇宙都是处在这样的状态中。这当然也包括了人类社会——人类社会并不会因为有自认为拥有区别于其它生物的、高人一等的文明就拥有超越宇宙的权利。而当你了解了这种形态的演变规则后,你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知未来——如同吉普赛人一样,你首先要有算命的工具然后才能进行占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