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饶恕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一部分
申诉成功(3)
作者 : 潮吧




  我顾不得多说,连忙展开那张纸,胡四的字写得很漂亮,密密麻麻排满了纸面。我不得不佩服他抓理的能力,上面说,首先这个案子最大的漏洞在于没有被害人的证言,《判决书》上说被害人叫“客人”,那么这个客人叫什么名字?为什么没有他的证言?其次是没有作案时的凶器,《判决书》上只是说“杨远掏出凶器”,那么这个凶器在哪里?是否作为呈堂证供?当时在场的饭店老板和一起喝酒的牛玉文起码也应该有询问笔录的,可是他们却没有。本案所列的证据全是李俊海的证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某条第某款明确规定,同案被告之间所做的供述不能互相作为证据……我反复看了几遍,心里渐渐亮堂,是啊,即便是我真的参与了抢劫,那么受害人在哪里?没有受害人就这么判了我,这明显是违法的!我的眼前突然像开了一盏灯,亮得让我发晕。当时,我想不了许多,一个劲地给胡四敬烟,激动得几乎连话也说不出来了。

  胡四抽着烟,面相矜持地对我说:“兄弟,你也别高兴得太早了,该做的努力你还是得做。”

  我说:“我多抄几份,不停地往法院发就是了……”

  胡四打断我道:“那还不够,你必须跟李俊海取得联系,让他也写。”

  我皱紧了眉头:“我不想见他,他爱怎么着就怎么着。”

  胡四叹了一口气:“你的心情我能理解,可这不是‘治气’的地方,你跟他有什么利害冲突应该回到社会上去解决,在这里首要的是联合起来,想办法早点出去。你想想,你这边申诉了,他那边不知道,将来法院调查的时候,他还是按原来的那样说,一口咬定你参与了,而且,万一真的找到受害人,受害人又被……你做的这一切努力还不是白搭?”我的心很乱,搞不清楚胡四说的在不在理,就那么傻站在那里,大口抽烟,胡四什么时候走的我都不知道。

  张队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了,轻声问我:“杨远,你爸爸是干什么的?”

  他问这个干什么?我茫然地回答:“当老师的。”

  张队把眼睛瞪得像两个鸡蛋:“真的?那他应该是个文明人啊。”

  听这口气,我爹好像办了什么不文明的事,我急了:“张队,我爹他怎么了?”

  “怎么了?”张队讪笑着摇摇头,“喝大了,在大门口发酒疯呢。”

  “这怎么会?”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脸也变得蜡黄,“我爹几乎不喝酒!”
花山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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