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对一些曾经与刘少奇有过工作联系的干部和群众进行调查以及逮捕审讯。可是,从他们所搞的大量材料中,都不能证明刘少奇有叛变自首的问题。“四人帮”的骨干分子戚本禹在1967年7月28日直接给江青写了一个报告,建议到沈阳去清查敌伪档案。原因是刘少奇在1929年曾经在中共满洲省委工作并被捕过。这个报告正合江青的心意,她看了以后批示:本禹同志:请你与肖孟同志立即物色一到三位同志去沈阳,照你的意见办。于是,由戚本禹出面,沈阳军区和辽宁省的红卫兵各抽调100人,对沈阳地区的敌伪档案前后清查了两个多月,后来又扩大到吉林、黑龙江各地区。300多人对东北地区三省的档案馆、图书馆都翻箱倒柜进行了清查,结果没有查到刘少奇在沈阳被捕的材料,也没有查出一份能够证实刘少奇是叛徒的根据。为了达到迫害刘少奇的目的,江青还千方百计地“控制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1968年2月26日,谢富治在专案组1968年2月22日的一个报告上就曾批示:大叛徒刘少奇一案,主要工作都是由江青同志亲自抓的。今后一切情况报告和请示都要直接先报告江青同志。”其实,江青对于专案组既没有正式的头衔,也没有任何的分工,也就是说她是一个与专案组根本就毫无关系的人。但是,为了“打倒刘少奇”,她却想方设法地抓住不放,并与其死党相勾结,妄图将刘少奇置于死地。1968年5月12日,“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把一份关于赵毅敏的材料先报送给康生,江青得知后,于6月26日亲笔写了给中共中央专案审查小组各同志的一封信。中央专案审查小组各同志:专案工作我曾再三声明过不请假。其他传阅件请病假,是因为这些传阅件时间性很大(强),怕误事。我自认为我在专案工作上并未误事。(客观上可能有,我没有认识到的请同志们批评,我改正。)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第一办公室对我负责的专案,就出现了不正常的现象,一、不给我看原件,擅自摘要打印了呈阅件,二、更严重的是这个摘要件,把有些重要问题没摘,这是否有包庇之意?此事我已在24日的碰头会上批评过。因此第二办公室也出现类似的情形,因此有重提一下的必要。第二办公室也把我负责的专案不给(我)看了,其方法完全是去年冬天杨成武对付我的办法。说穿来,两个办公室对我都有夺权的现象。请中央专案小组讨论一下,如果说我不尽责或犯了大错误,请报主席、林副主席撤我的职好了。否则,你们就要好好的检讨一下你们的思想,做出像一个真正共产党员样的自我批评。认真改正。此信请考虑,务必要请呈主席、林副主席阅。如无必要,可不送呈。江青1968年6月26日江青妄图掌握专案组的面目在这封信里已是暴露无遗。就连在他们同伙之间,她也是不肯退让半步,这不仅可以看出江青对刘少奇夫妇的迫害是早有预谋,同时也可以看出江青这个人的手段之狠毒。他的同伙都是了解这个女人的,因此谢富治在1968年7月29日给江青写了检讨:“自中央专案小组成立以来……中央负责同志对专案工作有很多指示,特别是你,对所主管的专案尤其抓得紧,看得深,指示具体。但是,我们对这些指示,看得不深,理解得不透……犯了很多错误。特别是对江青同志主管的专案,首先向江青同志汇报和请示不够。正如林副主席指示的:这不是技术问题,而是重大的组织原则和政治问题。这是我们组织性、纪律性不强的表现。”早在1967年5月,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成立时,康生、谢富治就曾在中南海西楼一次专案组会议上宣布:刘、王专案组由江青负责”,其领导成员还有谢富治、戚本禹等。康生虽然没有列为该专案组领导成员,但他是直接插手这个专案组的,经常出谋划策。自此,未有中央的任何文件,江青就担任了这个最大的专案组的“太上皇”,她随时都警觉地注意着专案组的动向,牢牢地抓住这个权力不放。1968年9月18日,江青在接见中国京剧团、中央乐团等单位代表时就承认说:我现在负担着第一个大专案,有一天,我搞了五、六个小时……我现在可以告诉你们,刘少奇是一个五毒俱全的大反革命、大内奸、大叛徒、大特务。太恶劣了……我觉得,他应该千刀剐,万刀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