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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徽商精神
知法守法的法律观念(2)
作者 : 李琳琦




  按当时的盐法规定,各处生产盐的盐场都要按照登记注册的盐商分派盐务,根据生产盐的多少增减盐课。一旦盐户逃亡,额课便会大减。于是程正奎便向盐务司上书请求变革盐课征收之法,以避免盐户逃亡使国家失去纳税的名额,同时又能让盐户通融获取盈利。

  当时有人提出异议,说:自明太祖规定的盐法,至今已有数十年,谁胆敢提出变更。程正奎毫无惧色,笑着说:“正是太祖高皇帝制定的盐法至今已有几十甚至上百年了,随着时间的迁移,当年的盐法对如今的盐业已不能完全符合了。既不符合当今实际情况,那么就要改革,只有改革才能保证如今盐业发展的通畅。因此只有改革盐法,盐法所起的积极作用才会继续保持下去,否则,法规就会因为陈旧而变成陋规,就会阻碍正常的生产发展。这正是主持国家发展大计的大人们要慎重考虑的事啊。”

  他的变更旧法的建议,既有利于国家,也有利于普通的盐户。他主张改革旧法规体现了法治精神,可谓难能可贵!盐务司认为此人博学多才,便申请录用他为官,皇帝下诏予以采纳。于是他被录用为盐务司顾问。他上任不久,又提出对盐课盐务的一系列改革主张。程正奎的声名日益远扬,苏浙盐务政事许多都靠他处理。

  程正奎可以说是个性格刚烈的人,他宁肯得罪权贵,也要主持正义。权贵汪荣和罢官归乡,他的小儿子就在郡县中建造天官府。程正奎有一家仆,他的儿子仪宾住房就在天官府附近。汪荣和的儿子就要仪宾转移住所,仪宾坚决不答应。汪家于是强逼仪宾迁移。

  此事传到程正奎耳朵里,他非常气愤,于是召集同宗人商量说:“这些豪强怎能如此欺负老实人呢!”于是他率领族人一起到汪荣和住处,向汪荣和历数其儿子的罪行。汪荣和之子气恼不过,就写封状纸状告程正奎。南京司法司受理了这桩讼事。

  因为汪荣和当初位高权重,虽然现已罢官,但朝廷中依然还有不少亲信。所以当时人人都替程正奎担心,可程正奎却泰然自若,他说:“法律,天子与百姓都应共同遵守。如今即使汪家受宠信,但是他违犯了天子制定的法律,他就应受到法律制裁。”程正奎凭着一身正气,依据法律维护了别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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