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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致富内幕
大做海上走私生意(1)
作者 : 李琳琦


  2.9 大做海上走私生意

  雄飞大海,不顾朝廷禁令去从事海外贸易,这是明代部分徽商发财致富的又一重要途径。

  明代统治者厉行海禁。明太祖朱元璋禁绝海外贸易,规定中国百姓:“片板不许入海。”明成祖时这一政策略有松动:允许日本十年一贡。所谓贡,是日本使者以土产来,明朝廷亦以土产“回赐”,实际上是一种官方贸易。随贡船附载来的非贡品,可以拿到市场上出卖,即互市。

  但是朝廷对入贡做了严格的限制,除了时间上十年一次外,每次只能来两艘船,200个人,这远远不能满足日本对中国商品的需求。当时,日本需要中国的商品很多,有衣料、药材、书籍、日用器物、工业原料等等,其中需求量最大的是丝,其次是瓷器,最急需的是药材。需求的商品如此之多,仅仅靠十年一贡是远远不能满足需要的,更何况其中还有不少商品(如铁器、缎匹、绸绢、丝棉等)是属于明王朝禁止出口的产品,不可能通过贡市得到。

  物以稀为贵,越是禁止出口的商品,价格便越高。就拿丝来说,日本的价格每斤高达银五六两。从中国运到日本去可赢利十倍。最普通的一根针在日本也可卖到银七分。巨额的利润,驱使着商人们铤而走险,远扬于大海。

  嘉靖时,海禁进一步严厉,明世宗甚至取消了十年一次的贡市。于是日本所需求的中国商品就完全由海商走私提供,价格就更高了。而此时,我国江南苏浙一带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其中主要有苏杭的丝织业、松江的棉布业、景德镇的制瓷业和湖州的丝绵业。

  资本主义萌芽虽然微弱,但却代表着我国经济生活的新的方向。由于我国封建社会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紧密结合的自然经济十分牢固,手工工场的产品就很难打开农村这一广阔的市场。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有赖于市场的扩大,而日本、吕宋(越南)、暹罗(泰国)等国家又迫切需要中国的这些商品,因此发展海外贸易已成为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江南为徽商集中经营的地区,有“无徽不成镇”之说。徽商从事丝织业、棉纺业、制瓷业的甚多,他们自然关心商品的出路。明代有相当多的徽商往来于大海,他们与在江南经营商业、手工业的同乡、族人利益相关、联系密切,在进货、运输各个环节上得到了他们的暗中支持。据《闽书》透露,明代福建晋江安平镇的“海商力于徽歙”,反映了东南沿海的普遍情况。

  为了对抗明王朝的武力镇压和扩大走私贸易,众多从事海外贸易的徽州人渐次与倭寇相结合,组成武装的海盗集团。徽州人汪直就是其中较为著名的一个。

  汪直,号五峰,明代嘉靖年间歙县人。自幼读书,颇通文墨,后弃儒为贾。经营盐业折本后,他与朋友叶宗满、徐堆学、谢和、方廷助等商议:“中国法度森严,我们处处受到限制,不如去海外经商,落得个消遥自在。”朋友们齐声说好,都愿意相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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