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典业税额极低,也是刺激徽商投资典当的重要原因之一。投资开当铺与投资买地相比,至少有两个优点:买地佃人也能坐享其利,但得利多少却与年成丰歉大有关系,而典当却旱涝保收;田地要缴纳赋税,而且赋税往往越来越重,而典当虽也纳税,税额却低得惊人。以清代为例,1753年(清乾隆十八年),全国共有当铺18075座,收典税90375两;1812年(清嘉庆十七年),全国共有当铺23139座,收典税115695两。平均每座当铺一年只收税银五两。一个有数千金至数万金资本的当铺,每年只纳数两典税,不能不谓之极轻。而这种轻税,直到1897年(清光绪二十三年)才有所改变。这种风险小、获利稳、税额低的行当,徽人何乐而不为呢?
明清时期,徽人开设的典肆遍布全国,其数量之多,规模之大,资本之巨,都是其他商帮所难以比拟的。他们从中获取的丰厚利润,可以通过俞樾《右台仙馆笔记》中记载的一则故事来验证:
许翁(名不详),歙县人,由于世代经营典业,家中巨富。到许翁这一代,在江浙间开有典铺40余所。许翁不善言辞,但为人极忠厚,商誉日隆,生意日盛。如果他的后代能够继承这份家业,生意规模自然会越做越大。
遗憾的是他的儿子们不争气。三四个儿子在金钱中长大,浆酒霍肉,锦衣玉食,奉养超过了王侯,蓄有家僮一百数十人,马数十匹,青骊彤白,无色不具。这些儿辈们每次出门,均前呼后拥,炫耀于闾巷之间,自然常常干出些违法的事来。
一天,官府以“豪横乡里”的罪名派人持文书来逮捕这几个儿子,他们才害怕起来。于是上下打点,行贿求免,费了不少金钱,官府总算网开一面,饶了他们。
按说,经过这次教训,许翁的儿子们应该改邪归正,重新做人了,可是他们却在一起商量:“看来,家乡不可呆了,何不出去远游呢!”于是,各人备了舟车,出游江浙间。凡是家中所设典铺的地方,他们都无远不至。每天都拿出纸条到典铺取钱,取出就花天酒地一番,花完再到铺中索取。铺中掌柜如加劝阻,他们即发怒道:“这都是我家的钱,不关你的事。”更有甚者,他们还让自己曾逍遥过的娼家妓院径自到典铺取款,不给则闹。总之,他们每到一处,该处的典铺就要遭殃,各处掌柜纷纷派人送信给许翁,告知此事。
由于这些儿子野性难改,根本不服管教。许翁无奈,只好写信通知各处典铺,定于某月某日,同时关闭,企图以此来阻止儿辈的任意挥霍。
可是这样一来,典铺中的掌柜、伙计们不满了。他们认为许翁这样做,岂不是叫他们一个个都失业了吗?于是许翁索性解散典铺,自管事到伙计每人赠送若干银两,打发他们另谋生路。当时规定,按典铺之大小,管事者每人给1000两至2000两银子,以此递减,至厮役扈养也皆有份,最少者也给钱十两。最初,许翁未曾仔细计算究竟需要多少银钱,便做出了这项决定,待到会计按籍簿人数发款时才大吃一惊,许翁共有40多所典铺,人数几及2000,各人都如数拜领而去,而许翁“数百万之资,一朝而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