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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说明朝十六臣 刘基、方孝孺
大元朝的小臣:1311—1359(2)
作者 : 王丰明




  元至正十三年(1353),四十三岁的江浙行省都事刘基因建议捕杀方国珍,与朝廷抚绥政策相左,次年春被羁管于绍兴。当时,刘基本人“发愤恸哭,呕血数升,欲自杀”。门人密理沙劝阻道:“如今朝廷是非混淆,岂是先生自杀的时候?况且太夫人在堂,您死了,她老人家怎么办?”羁管绍兴,倒让刘基真正享受了一生中难得的一段轻松时光。他纵情山水,写下不少关于绍兴的游记。在《游云门记》中,他说:“语东南山水之美者,莫不曰会稽。岂其他无山水哉?多于山则深沉杳绝,使人憯凄而寂寥;多于水则旷漾浩瀚,使人望洋而靡漫。独会稽为得其中,虽有层峦复冈,而无梯磴(dènɡ)攀陟之劳;大湖长溪,而无激冲漂覆之虞。于是适意游赏者,莫不乐往而忘疲焉。”我们读到这样的一段文字,或可相信刘基真是会得了儒家中庸的精神。然而,绍兴山水之美,并未使刘基完全忘情其中。至正十六年(1356)春,江浙行省的一纸调令激起了刘基心中的涟漪(yī)。虽然绍兴风景难舍,但治国平天下的强烈愿望还是使刘基马上接受了这一调令,离开了绍兴,出任江浙行省枢密院经历,与枢密院判官石抹宜孙等同守处州。

  不久,刘基升任行省郎中。与石抹宜孙同守处州这一段时间,是刘基心情最激昂的一个阶段。他与石抹宜孙彼此赋诗酬唱,甚是相得。然而,刘基虽然守土功大,但朝廷仅将刘基升为处州路总管府判。这一职位变动,使刘基对朝廷失望到极点。据说,刘基收到朝廷的谕旨后,即于庭中设香案,拜敕书,称:“臣不敢负世祖皇帝,今朝廷以此见授,无所宣力矣。”既然官职让充满抱负的刘基无法施展才能,于是他决计弃官归田,隐居在南田山下。刘基之言表明,他不是有意不为朝廷效力,而是朝廷没有重视他,给他的职位太小,让他无法干一番事业。

  此时,天下大乱,地处偏僻的处州路也不宁静。元将石抹宜孙镇守着处州路,其弟石抹厚孙镇守处州北面的婺州路(今浙江金华)——那里是刘基好友宋濂的家乡。处州路东面是占据浙东的方国珍;北面是势力强大的张士诚;西面朱元璋的军队也开始进逼。隐居的刘基一方面已无法再为朝廷效力,另一方面却从内心中瞧不上纷起的割据势力。在刘基心中,这些占据一方的“寇”最多也就是“勾践之业”,称霸一方而已,不值得投奔。于是,刘基一边组织乡人于乱世中自保,免遭方国珍的骚扰;一边著《郁离子》,以寄托自己的一腔幽愤。正如《剑桥中国明代史》中所说:“(元朝末年)精英分子并没有去搞颠覆活动,发表不同政见,或者急于公然参加反对这个受苦难的政体的叛乱。他们接受元朝的合法性,一直期望它有所改进。就是当遇到政府有不可避免的失误时,他们也还是迫切地希望保持自己家乡的有秩序的现状。如果说元朝从他们这些社会的天然领袖身上得到的支持越来越少,那么,许多反对元朝的叛乱分子……也没有得到他们大规模的自发的合作。”刘基正是这一类精英分子中的一个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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