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我不能与大妈碰个对面,这意味着每天出门后不能走回头路。我背着一个大包,里面带上了所有家当,同学给我的饭卡、牙刷、洗脸毛巾、面霜、卫生纸、口香糖、钱夹子、护照。
我漫步在校园里,感觉好极了,我看到热爱四处游荡、擅长把熟悉之物陌生化的堂·吉诃德正在朝我微笑。我在某教学楼的自修教室里吃早饭,早饭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我用教学楼的公共厕所洗脸刷牙。背着大包蹲在某个坑位上,反锁着厕所门,看着一张报纸。参照厕所的采光条件、清洁和安静程度,我命名了最喜欢的洗手间。不管在哪里看书,我不辞路远到我指定的洗手间洗手,直到发现另一个更好的洗手间。我发现行政大楼三楼那个洗手间是全校洗手间之魁,有镜子,有烘手器。
中午我在食堂吃,用外套包住自己趴在暖和的小教室最后一排睡觉。我溜达到另外一个自修教室看书。我装模作样地推开教师休息室的门,占据一个晒到阳光的大沙发,从包里拿出热水杯倒满开水,眯着眼睛有滋有味地咂一口,并抓紧时间睡一觉。
我假设自己是一把正在海王星上流浪的扫帚,或者是一块不为人所知的饼干悄悄空降地球。我像一只自得其乐的板凳,模仿收音机咿咿呀呀地唱歌。我甚至希望H不要来了,我可以像一部被拔掉了线的电话,无人骚扰地一直混到上飞机。
H本来想在电话里说几句把帐交代清楚,哪能便宜了这小子。我生气地正告他,我出了两张机票,请你也出两张火车票,不要太不够朋友。
他如果不来,我准备了几个月的精彩大戏岂不告吹,几百美元岂不让航空公司白白赚去。要的就是那种道德全盘得胜的优越感,表面委屈其实占尽优势的隐秘自喜。H似乎识破了我的诡计,不肯来。我们俩在电话里沉默半晌,他才委委屈屈地说,好吧,那我抽一个周末来一趟吧。
H和我共做过6次,第一次和第二次在我的寝室,第三次在他的寝室,剩下三次是在小旅馆的单人房里。我住了三天,每天一次,完事之后,H戴上铅桶,穿上制服说,身为法官,他不能住在这里,必须回到法院代租的宿舍去。我像段秋天的木头一样停泊在宾馆里,在下一个春天到来之前不知道该怎么办。
在美国的时候我几乎每天都给H写信,H给我的回信像是戳破了气门芯的轮胎,逐渐干瘪。我还在无数个深夜给他打电话,这些电话多数像无人认领的孤儿,没有到达H的身边。
跑了一年的罗拉终于见到了曼尼,曼尼还是那副总也睡不醒的样子,看到H的时候我并不似想像中那样激动。罗拉看到曼尼,一瞬间竟愣住了,天哪,自己出生入死地跑了一年,就是为了对面这个人吗?一年未见,我发现H胖了,他穿着一身便衣,神态不太自然。背着一个大公文包,好像在上班途中顺便到我这儿拐了一下。罗拉懵里懵懂地把钱递给曼尼,明白自己拼命地跑呀跑并不是为了曼尼而活着,而是为了无处发泄的力比多。尽管曼尼卖力地干她,她仍觉自己母豹般的精力游走全身,无法放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