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方还将没有用过的机器零件拆下来当废品晚上拿出去卖,被工人发觉后,他们将卖零件的人交到了公安局。经过查问,工人才知道资方将厂里原来几万元的机器以低价卖给他人从中牟利。
尖锐的矛盾始自2002年法院的一纸宣告,使不堪重负的包头棉纺织厂走向了破产。破产工作组调查发现,包棉欠债达6亿元,其中拖欠职工工资617万元,欠工人集资款900万元,住房公积金584万元,养老统筹金1135万元,住房集资款485万元,医疗费80万元等。
工人们还发现,棉纺织厂下属的10多个子公司,都是由包棉出资成立的,它们不但没有赚钱而且处于亏损,至于资产流失到哪里去了,为什么亏损,由谁来负责工人们并不清楚。他们与厂方之间信息极不对称。
破产之前大约有7000人每月拿到的收入只有400—500元,1999年停产时他们每月的收入降到了218元。
按破产协议,破产资产要先支付退休费、在岗员工的工资、养老费等,可破产后员工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让退休员工更为忧虑的是,由于企业欠社保局养老金,他们的退休手续至今没有进入社保局,目前的退休费由政府暂时代发。
破产时协议评估每个员工补偿3.5万元,并将这笔资金打入社保局作为退休员工的退休金,可破产后资方只给了离开企业的员工2500元的补偿。对破产补偿感到不满意的员工找到了政府,官员也认为这个补偿太少,但员工没有得到最终的解答,他们对补偿标准几乎没有机会与资方进行谈判。
重组的资本方也答应按协议履行,但后来却以企业没有资金为由没有履行。一位姓刘的工人告诉我,过去工人交的医疗费、上岗费、住房公积金等都被新来的资方掌握。因此工人们认为资方不履行破产协议,他们与破产的棉纺织厂就没有脱离关系。只有在新的资本方彻底把拖欠的养老金交到了社保局后,工人的养老保险才能进入社保局。
退休工人去法院申请对新来的资方实施强制执行,以促使企业将资金打入社保局,但法院表示无能为力。
分流出来的工人本应得到9000元的补偿金,资方需要用工时再与工人签订合同,可新来的资本方却没有这样做。他以每月几百元的工资聘用工人在企业干活,忍受不了资方剥削的工人只得走人。而工人如果不干了,只能得到2500元的补偿金。
很显然,在资方与工人之间,资方处在优势地位,而工人却处于弱势无助之中。他们只能被动地接受资方的条件,仅从补偿金的扣除中资方就又能够赚上一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