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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篇 徐德亮曲艺评论
红狗·德云社·自由主义及其他(6)
作者 : 徐德亮




  其实说了半天,我一直在说一个矛盾,那就是,我们的目的是快乐的,但是我们达到快乐的途径往往是不快乐的,而且很有可能是很不快乐的。而且一旦你得到快乐之后,你就已经离失去它不远了。

  似乎所有的人都在说,把爱好当成职业最好。我不知道这种完全不谙世事、不动脑子的说法是怎么流传的如此之广的。爱好一旦成了职业,那就成了谋生的工具,要谋生,就有利益。有利益,就有了纷争取舍。爱好就不成其为爱好。比如我知道一个相声演员,就爱说传统节目,打死也不爱说新写的节目。而他的剧团领导,偏偏要求他必须说新节目,不许说老节目。而且这些新节目,都是他最看不上的那种应时当令的、歌功颂德的狗屎。但是他必须说,因为不说这个就没有演出机会,没有演出机会就没有钱挣,而且会得罪领导。得罪领导,在中国是一件很SB的事情。类似的情况还有,他很喜欢台上台下的交流互动,这也是相声的生存之源,没了这些,相声说不乐人。而且相声必须有很多即兴表演的成分。但是他在团里演出,必须是准词,一句都不许错。那些词在他眼里,又是那么的不像人话。以一种最为严肃认真的态度来演绎一段不是人话的狗屎。如果你还认为这是他的爱好。那我就无言以对了。

  爱好是花钱的,而职业是挣钱的,心态当然不一样。爱好者是想:我怎么才能花一万块钱就能请上一千个观众来捧我彩唱一出戏。职业演员的心里却是想着:我怎么才能让观众掏出钱来看我的戏让我挣上一千块钱。爱好者想的是,我怎么唱才能让自己痛快。演员想的却是,我怎么唱才能让观众痛快。自己痛快和听众痛快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尤其在我这种破锣嗓子的人身上体现的更加明显。

  这道理就像写东西一样。信手写来,明心言志的东西,也许别人不爱看,那就叫做活该,你爱看不爱,总有欣赏我的人。就算没有也不妨事,否则就不会有孤芳自赏这个常用词了。但职业写手就不一样。每写一行字之前,先要想,读者爱看什么样的。虽然我不想那么写,但是书商要求一定要那么写,我就不得不那么写,那就叫做受罪。

  当然如果有人说:我这就是为了娱乐大众,为了解决世界上五分之一的受苦人的精神食粮问题,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以我一人苦,换来万家欢。那这个人可能叫做佛,也可能叫做圣人,最有可能的,是叫做装逼。

  说到佛,又有一点可说之处,就是我在中学时痴迷过一段佛学,曾经向一个佛学老师请教。既然佛学的要义在于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那么无所谓快乐,也就无所谓不快乐。为什么佛经上都告诉人家,佛有妙相宝光,礼佛可以身心皆乐,天上有美如飞天的美女,又有八宝之类的钱财宝物。还能随心所欲,永登极乐世界。既然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那这个和苦相对的极乐世界又是从哪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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