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她的年纪相比,她凸出的地方实在是太大了些,但腰肢款扭如在水中,波纹荡漾,简直就是一尾鱼。
媚眼一勾,几乎把王典诗的魂勾了去。
酒已在手,人已落座,余若男轻轻把房门关上。
红烛影摇,照着桌上血淋淋的人头。余若男轻轻巧巧地滑到了王典诗面前,丰臀上的肉颤颤的。
王典诗的手忍不住按了上去。
余若男娇笑一声,一屁股坐到王典诗的怀里,正坐在他硬挺挺的匕首把上。
“哎哟!”余若男被硌了一下,娇呼而起,嘟着嘴,红着脸,瞟了他一眼,转身去拿酒,忽然低头,看见红绣鞋上落了一点尘土,便弯腰去弹鞋。这一弯腰,滚圆的臀部忽地拱起,正离王典诗的脸不足两尺,几欲破裤而出。
王典诗再也按捺不住,一把抱住了它,把脸深深地埋了进去。
春宵苦短。
王典诗走在回家的路上,心里盘算着如何不让金余香生疑。一转瞬,忽然满眼都是波光粼粼;猛一愣,又恢复了旧时景象。
是幻觉?王典诗挠挠头,忽然愣在了当地。
春满楼是县城第一名妓馆。
而这一路上,本没有什么春满楼。
金余香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自从盈盈十七嫁入王家之后,就发现她这个名满天下的丈夫,虽然爱她,却总是好像有到处去风流的迹象。
文武双全,风流潇洒,名满天下,家财巨富,又有哪一条不是少女思慕的对象?
王典诗是个男人,在婚前,他就在青楼有过不知多少红颜知己;在婚后,也常常风流一夕,不着痕迹。
但王典诗是深爱着金余香的,从一见到她的那一刻起,王典诗就知道这一辈子要交代到她手里了。
他对她关心得无微不至,虽然他很难戒掉喝花酒的习惯。
一个男人,若有了这样的习惯,是很难戒掉的。
他外边的女人都知道他已经成亲,更知道自己永远无法取代金余香在他心中的位置,但她们和他还是快乐地交往,也从未有人借此闹到他家里去,以图财富。
王典诗看上的女人,最起码不是红尘俗物。
所以金余香也从来不能确信王典诗有对不起她的事。
所以,金余香相信王典诗深爱着自己,她怕的,只是有一天,他会变心。
金余香看见王典诗时,他明显很焦虑,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相公。”
“相公。”
“相公。”
她叫了他几声,他都没听见。
等她走近他时,发现他不单在焦虑,还在沉思。曲伸手指,比着一个个手式。金余香觉得像是道士作法术时掐的诀。
金余香是剑术名家,王典诗却从不使剑。
他用匕首。
用匕首的人,从来不用掐剑诀的。
他练手印手诀干什么?
春满楼的灯又一次亮了,余若男嫣红的俏脸在灯光下熠熠生春。
王典诗,这个三年来对她悉心呵护的男人,这个她生命中唯一挚爱着的男人,现在和她们的初夜时一样,还是坐在那个雕花的花梨官帽椅上,眼睛还是那么直勾勾地看着她,欣赏着她,火辣辣地希望享用她。
他腰里那支匕首还是那么支支棱棱地翘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