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女性主义的狗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二部分
离家,不离婚
作者 : 小你


  离家,不离婚

  很小的时候,可能五六岁吧,我就听说,在这个世界上,女人有这样一种生活方式:离婚不离家。

  那时候我有一个小伙伴,叫小羊,她的姥爷(也就是外祖父)是山东南下的老干部。有一天我听说小羊虽然只有一个姥爷但有两个姥姥,大吃一惊。虽然小,我也知道男人不应该有两个老婆。后来我的母亲向我作了解释:小羊的姥爷在革命斗争中认识了他的革命伴侣。所以,就和原来的妻子离婚了,娶了革命伴侣,而原来的妻子,则按照山东一带农村的风俗,“离婚不离家”,在老家照顾男人的老人和他的一大堆孩子。

  即便是只有五六岁的我,也知道这个事情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不合理,后来,小羊那个山东的小脚姥姥从山东过来探亲的时候,我对她充满了同情。不过,她不大争气,有一种祥林嫂般的恍恍惚惚和神神叨叨,还一天到晚背个筐跑出去拣垃圾,比如,拣很多很多小树枝和纸回家来作燃料,烧不完就拿去卖,这让小羊的父母和姥爷好生难堪。现在想来,她不过沿袭几十年艰辛的习惯而已,挺让人心酸的,一个女人,把一家老小拉扯着,不这样又怎么过得了?

  不过事实证明上帝是公平的:那个享了荣华富贵的新姥姥生了两个孩子,他们一个是纨绔子弟,一个是白痴兼哑巴,很年轻就死了。

  扯远了,不过这件事多半能说明我后来为什么成了女权主义者。弗洛伊德考察我的童年记忆,也少不了会提到这一笔。之所以想起这个事,还因为很多年很多年以后的今天,我发现男人中兴起了一种相反的生活方式:离家不离婚。

  所谓离家不离婚,说起来很简单,就是过去我们说的两地分居,只不过,过去的两地分居是革命事业的需要,现在的离家不离婚,是男人们刻意为之。

  用一句更简明的话说,就是,在一个城市娶老婆,在另一个城市生活。我得说,这是惬意无比的一种生活,既享有单身的自由,又享有不是单身的自由。

  关于后者,我再稍作解释,因为它听上去有点不好理解。我的一个大学同学,一年前爱上了一个离家男人。这个离家男人离家已经快五年了,几乎可以说从举行婚礼后的第二天就开始离家。他声称,为了事业,他必须到另一个城市发展。在这另一个城市,他定时给老婆打电话,发E-mail,每年春节回去呆两周,他老婆则攒下年休假每年过来看他一次,其余时间,他享受单身生活,其中当然包括泡粉子。我的大学同学就是他泡的粉子之一。从一开始,他就诚实地告诉我的女同学,他是结了婚的人,每天晚上,他当着我同学的面给老婆打电话,然后,他安心地和我的女同学睡觉。

  女同学是个知识女性,是个讲理的人,所以,虽然她爱他爱得要死,渴望修成正果渴望得要死(女人嘛,总是希望能修成正果的),也不好意思无理取闹,人家一开始就说了,人家是结了婚的人,你能说什么?女同学有一天苦闷极了,拉着我喝酒,半醉着问我,你说他会离婚吗会离吗?谁都看得出他的婚姻早就名存实亡了,他老早就不爱他老婆了,否则怎么会这样一走数年?而且,法律上好像有规定,分居多少年就算离婚……我说你怎么还不明白,他不会离婚,他可享受了,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这么好的一道屏障,他怎么舍得扔掉?我又冷笑道,退一万步说,他就算离了婚,和你结婚,肯定会在婚礼的第二天离开你,到另一个城市去生活。再说分居,他们那不叫分居,他们每年还有两次鹊桥相会呢,他早就把法律搞得很清楚。

  后来的事实当然证明了我的话。这我就不多说了。

  离家不离婚的优越性实在是太明显了,所以,同样的事也频频发生在我的很多男性朋友身上,他们借口做书需要到文化大城,把老婆留在成都自己前往北京,而且,他们纷纷把这样做的好处近乎炫耀地告诉我,他们说,比起他们的单身伙伴,他们的麻烦少很多,这是一条通向自由的完美之路。

  我想说的是,虽然现代女性们对此愤愤不平,但在这个问题上,女权主义是没有用的,即便是在女人掌权的母系氏族时代,也从来是女人留在家里,而男人们走婚,他们惬意地从一个女人那里流浪到另一个女人那里(我猜,这是为了基因的多样性)。当然,作为惩罚,男人们无法拥有自己的孩子,同时,他们还得帮自己的姊妹抚养别的男人的孩子。但,这个惩罚算不了什么。

  女人必须接受这个事实:从盘古开天地开始,女人就总是留在她为男人们准备的家里,而她们的男人,则生活在别处。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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