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次一个人搬到了更遥远的北京东郊五环开外的单店一带,周围人迹罕至,还隐约有稻田,每天我都要穿过一条泥泞的土路,再沿着一条泛黑的小河走上一会,去乘坐的士上班,而这条土路和小河都在一座铁路桥的旁边,桥下聚集着大量的河南河北人,他们群居于铁路桥下大片的平房内,踩三轮,收破烂,带着老婆小孩,混迹于此,每天那条河边的土路上都会有新鲜的米田共,这样的结果是直接导致我那段时间的每一个早晨对生活全无感激,充满敌意的主要原因。加晚班的时候,深夜回家,河边的杨柳树下还不时会有白晃晃的屁股,时而借着月光闪耀,有人走过,也是不闪不避的,真是大无畏。有时我真的怀疑自己是被下放的知识青年,来到了一个尚未开化之地,对忠厚老实的农民阶级满怀怨恨,却只能夹起尾巴,目不斜视。
那段时间,我曾经看过一本书,那书是我从地摊上看见的。打小我就有逛书店的习惯。不管是新华书店,还是路边书摊,我都喜欢逛,熟悉我的朋友们都很清楚这一点。每每我蹲在路边的摊子上和那个民工模样的摊主讨价还价时,小三总会说我平时隐藏极深的小市民习气暴露无疑。对于这一点,我嗤之以鼻。书摊上常常会有很多平时渴望已久却不得一见的好书,而坐在路边卖书的人却不一定知道,所以路边摊是肯定要逛的,价钱也是肯定要还的。对于这一点,这些搞摇滚的人是不会懂的。有一本名叫《论小资昌盛的部分原因及形成要素》的书被我拿在了手里,其实我是想买那本福柯的《性史》,迂回包抄一下好和那个目光如鼠的乱发摊主还价钱。这一招我在买书的时候屡屡奏效。那个乱发摊主以为上他这来买书的都是些书呆子,不会还价。哪里想到,像我这种本该出现在菜市场的人原本竟也是爱书之人。
随意翻开,只见文中这么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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