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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费德尔》:费德尔(1)
作者 : 余凤高 潘志良


  在今天的剧作家看来,在戏剧创作时强调遵从所谓的“三一律”(unities),可能就有如“带着脚镣跳舞”。但是在维克多?雨果的浪漫主义悲剧《爱尔那尼》(1830)在激烈的倒彩和暴力中演出之前,它作为新古典主义的重要准则,一直是被严格遵守的,尤其是在这位诗人的祖国法国:彼埃尔?高乃依(Pierre Corneille,1606-1684)的《熙德》(Le Cid)是法国第一部古典主义悲剧,让?拉辛(Jean Racine,1639-1699)的作品代表了法国古典主义悲剧的颠峰。

  “三一律”是对剧作表现内容在时间、地点、情节上所规定的三项原则。遵守“三一律”即意味着一出戏要以一个情节为限,它发生在一个地点,并于一天之内完成。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与之有关的规定,如整个戏一般都限于五幕,特别是它的情节内容必须“肖真”等等。所谓“肖真”,它包含了三个层面:真实感、道德观和通性。真实感是指戏剧的题材必须摒弃生活中不可能发生的事情,除非是古希腊神话或圣经故事等古老传统的一部分,但即使采用这类题材,也得尽量减少它的分量;道德观是指戏剧应展示理想的道德模式,具有道德教训,因为上帝是全能而公正的,所以“善”和“恶”都必须得到应有的报偿,以显示终极的真理;通性是指无论真实感或者道德观,都应从同类现象中去寻求,需排除任何可以变动的特征和偶然的例外。可以想象,这些规定是多么的严格,甚至有些死板,以至美国印第安那大学戏剧系教授奥斯卡?G?布罗凯特在他的《世界戏剧史》中谈到新古典主义的这些基本原则时,非常惋惜地说它们“严重地影响了戏剧的写作和演出”。但是拉辛却没有把这些规则视之为是束缚自己的脚镣,在《费德尔》(Faèdre)的创作中,他令人信服地表现出,他既严格遵从了新古典主义的种种规则,又能自如地将人物的性格和内心冲突都表现得丝丝入扣、细致动人。

  让?拉辛(Jean-Baptiste Racine,1639-1699)生于巴黎东北拉菲尔?戴-米龙的一个赤贫而又职位卑微的财政官员家庭,一岁时母亲就去世,三岁又死去了父亲,九岁开始由笃信詹森教的外祖母和舅母收养,被送进巴黎附近的一个隐修院。詹森教是佛兰芒天主教改革运动的创始人高乃依?奥托?詹森和他的信徒们1723年在荷兰的乌得勒支建立的一个独立教会,一直与天主教会持反对态度,历来为当局所嫉恨。这所隐修院就是这一教派的门徒们的活动中心。这里的不少杰出的学者对《圣经》和早期教父们的著作都有严谨的研究,不用说,他们对希腊文、拉丁文的造诣自然十分深厚。拉辛在攻读希腊文、拉丁文时得到他们的教育和指导,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此期间,拉辛广泛涉猎、认真钻研古希腊文学,特别是古希腊伟大悲剧作家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得斯的剧作,他甚至整段、整篇都能够背诵出来。
湖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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