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尔经常读,经常写,并时时将读到的逸事和自己的思考记到笔记簿子上。大概是联想到约瑟夫·贝尔教授的缘故,他曾在簿子上这样写到:
“外衣的袖子、裤子的膝部,还有食指或拇指上的茧,只要有一样,就能提供线索……”
但他又想,如果只是断定某人是皮匠或者什么人,而不能据此发展成侦探小说的素材,那也没有用;应该通过对血迹、足印、尘埃、泥土的研究,再现出杀人的现场,就像亲自到过那里一样。一八八六年初的两个月里,他的思想重又回到了贝尔教授的身上。他在《自传》里这样说:
“……我常常想到自己的老师约瑟夫·贝尔大夫,如果他是一名侦探的话,他一定能把这种很吸引人而又头绪纷杂的职业变成一门精确的科学。常听人议论说,有些人头脑非常聪明,这种说法是对的。但是,读者要的是像贝尔大夫那样的具体形象来说明这一点。这种念头吸引了我。”
想到这些的时候,在他的幻想中,道尔仿佛看到,那个长有一双长长指头的灵巧的手、以推论使人震惊的贝尔教授,他苍白的脸上两只深邃的眼睛,似乎正带着一丝幽默,在盯着他看。接着出现的是他小时候看到的伦敦,街道在灰蒙蒙的灯光下,充满着神秘色彩;还有蒂索夫人蜡像陈列馆里那些著名杀人犯的玻璃眼睛……他认为,在他未来小说里的拿放大镜的侦探的故事,就应该以这个地方为背景。于是他在笔记簿子上草草地写下一个颇有悬念的小说开头:
“那位被吓破了胆的妇女冲到车夫跟前,两个人一起去找警察……”
他觉得车夫这个点子不错,因为一个车夫想要杀人,他无论去什么地方,都不会引人注意。接着又想,是否该将杀人与复仇联系起来呢?例如一所空房子,一条通向花园的潮湿的黄土路,一个男人的尸体倒卧在摇曳的灯光下,墙上有用血涂写的“复仇”字样……这样当然不错,不过他觉得,还可以把故事延伸到美国西部平原的冒险……
想好故事之后,柯南·道尔又反复斟酌人物的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