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潇飒,男,16岁,豫南某县人,初中肄业。初中一年级交女友,初中三年级发生性行为。他天资聪慧,小学时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初中后期学习成绩却一滑再滑,最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抢劫罪被轻判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被学校开除。现在某监狱服刑。
在法庭上见到他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走上庄严的法庭,以公诉人的身份指控犯罪,感受和维护法律的神圣。然而,我没想到,那天,我所面对的被告人竟是一个16岁,脸上依然带着稚气的孩子。他高高的个子,俊朗的面孔,飘浮的眼神。他就是仝潇飒。我已记不清那天我笔下记录的字字哭诉,声声哀泣,只记得他用颤抖的手在庭审笔录上签字时,我看到他那双曾经用刀砍伤一名无辜民工的手,已被那冰冷的手铐磨出了血泡,“痛吗?”我轻轻地问,他只望了我一眼,便又低下头,沉默不语。一滴滴滚烫的泪水落在自己的手背上。晚了——一切都晚了!法律不相信眼泪,在庄严的国徽面前,眼泪显得苍白无力。
我只想变成有钱人
一年以后,我在监狱里见到了被我亲手送到这里的仝潇飒,与他交谈他的经历和故事。这是他在狱中写下的心灵独白,现录于此:
我记得是2004年3月4日,那天淅淅沥沥下了一场雨,夜晚,风歇雨停。不知怎么的,我就想那天夜晚去弄点钱,天还没有黑,我心里七上八下地等待着。时至午夜,我悄悄溜到县高中分校建筑工地,搜寻一圈,没发现值钱的东西。我失望地准备撤离时,留守工地值班的民工起床小解。看到工棚微弱的灯光,我想机会来了。我在墙角边蹲着,等了大概半个小时,确认留守民工再次入睡后,就用身份证捅开了工棚的门。我蹑手蹑脚地在他衣服口袋里搜出两张纸质的东西,我估计是钱,拿着就走,后来才知道是20元钱。慌乱中,我踢倒了水桶,惊醒了民工,还没出门,只听见他大吼一声:“谁!”,并拉亮了电灯。民工翻身起床想抓住我,让我把东西交出来,我吓坏了,操起桌上的菜刀向他砍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