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因为黎辛一直为大会写简报,会议结束后,刘白羽来找他,要他代中国作协党组给中央起草一个报告。黎辛想:会上揭发的事实,跟“反党”挂边的,只有1954年检查《文艺报》与中央有关系,而那时《文艺报》的主编已经改为冯雪峰了,其他那些事情怎么能说成是“反党”呢?他想不通,便推辞说:“会上说了那么多事,哪些确实哪些不确实,我都不清楚,怎么写?”刘白羽说:我们也不知道哪些确实哪些不确实,总不能把会上说的事情全部查清楚才向中央写报告吧。你还是先写,你举例说到的事情我们负责查对核实。
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细节,这个细节在整个丁、陈事件中具有关键作用:中国作协党组9月30日写给中央的报告里列举了二十几个“罪证”,这些“罪证”绝大部分未经过查对核实。他们依据这些未经查证核实的所谓“证据”,就给“反党小集团”定了案,并上报中央!因此在1957年6月整风开始后中国作协召开的党组扩大会上,有人批评这个报告是“欺骗中央”!
不能否认,在强大政治压力下“揭发”出来的“罪行”,必定有道听途说的,有添油加醋的,甚至也有望风捕影无中生有的,“利害大于是非”,历次政治运动,无一例外,揭发者或由于品质,或由于觉悟(相信党相信领导),或由于胆怯等等,何况有一些“揭发”还是“动员”或“引导”出来的。中国作协党组的主要领导,都是参加革命二三十年的老同志,也曾参加和领导过多次政治运动,如何定性,怎样结案,他们应该一清二楚,稍有不慎,就可能断送一个同志的前程,甚至致人死境。这样的教训,这样的例证,他们不仅听过见过,有人也曾亲身经历过,深受其害,切肤之痛。可是为什么到了自己手下,对于多年的老同事、老朋友、老上级、老部下,竟然能够狠得了心,下得去手,必欲置之死地呢?于理于情,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7、写给中央的报告
9月30日,中国作家协会党组写了《关于丁玲同志等进行反党小集团活动及对他们的处理意见的报告》,上报中宣部并转中央。
中国作协党组的报告指出,丁、陈反党小集团的反党活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拒绝党的领导和监督,违抗党的方针、政策和指示。二、违反党的原则,进行感情拉拢,以扩大反党小集团的势力。三、玩弄两面派的手法,挑拨离间,破坏党的团结。四、制造个人崇拜,散布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
报告还说:“会议上还揭发出其他一些党员作家,由于存在着严重的个人主义或对党不满等思想情绪,在某些时候也同丁玲的反党集团结成一气;各种各式反党的小暗流,几乎条条都通向丁玲,在她那里汇合为一股反党的巨流。多福巷十六号(丁玲的住处)成了一个超乎作协党的组织之上的特别的指挥机关,一种特殊势力,吸引了一些党性不纯、对党不满的分子奔走于其门下。
《报告》最后提出对丁玲的处理意见说:“责成丁玲同志向党做出深刻的书面检讨,并根据她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检讨的程度,考虑对她的处分问题。同时对她在南京的一段历史进行审查并做出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