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必知的88条婚恋法则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一部分
四、婚外恋与婚姻犯罪(9)
作者 : 张世琦




  首先,极有可能跳出来当“姑奶奶”的是“二奶”,原因很简单,因为她发现自己被骗了。男人左边搂着妻子,右边抱着情人,一会儿对妻子说“我爱你”,妻子觉得甜蜜蜜;一会儿又对情人说“我爱你”,情人觉得热乎乎。妻子可能不知道丈夫在外边还有情人,但外边的情人知道他家里有妻子。人是有思维的。在漫长的岁月中,男人的甜言蜜语欺骗不了人。情人很快就会发现:家庭,是男人的感情和经济的重心所在。男人并没有把妻子和情人等同看待。男人对情人的花言巧语,就是为了性交。于是情人明白了:自己与男人的友好,就是为了赚钱和捞取地位。她开始跟男人借钱,借1000、借10000、借10万,让他给买汽车、买别墅、要他的股份。如达不到就会问他:“既然咱俩没有真心,你说,咱们之间的事,是公了还是私了!”她频繁地往男人家里和单位去电话,意在宣传自己是他的情人。昔日的“二奶”就成了今日惹不起的“姑奶奶”。

  

  其次,他的妻子会跟他离婚,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妻子发现,丈夫在破坏家庭和睦,怕他给子女带来不好影响。世上没有不裂缝的蛋,没有不透风的墙。丈夫在外“包二奶”,天长日久,丑闻就会传到妻子耳朵里。爱情的排他性决定了妻子不会忍受屈辱。曾经是贤妻良母的老实人,突然间就变成了难缠的“姑奶奶”。妻子让他“坦白交代”,他当然要“狡猾抵赖”。妻子因为他不能回心转意而会向法院起诉离婚,或者告他犯了重婚罪。法院定案靠证据,法官就会明确告诉起诉人:如果让法院认定男人“包二奶”,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必须提供以下证据之一:第一,男人承认自己有第三者,提出第三者的姓名和住址。第二,男人为此事受到单位或者公安机关处理的证据。第三,关于男人“包二奶”的其他人证和物证。第四,他们有私生子吗?如果有,私生子在哪里?如果什么证据都没有,法院不会仅以单方一人之言就定案。况且,即使提供了相关证据,对证据是否真实有效,人民法院还要审查核实。法院要靠证据定案,这无可非议。而作为一方当事人去获取这些证据,也确实难于上青天。于是就会演出妻子跟踪、盯梢、捉奸之类的闹剧。

  

  妻子发怒就爱“泼妇骂街”,让所有的亲属都知道,到底谁对谁错!“二奶”发怒宁可鱼死网破,不怕把乱子捅大;男人发怒便听天由命,不怕天塌地陷。“包二奶”的结果,先是引出了“姑奶奶”,再由“姑奶奶”把事儿闹大。男人的事业貌似毁于女人之手,其实,人生竞争就是大浪淘沙。一些人,事业心不强,贪恋女色,当然事业难成。

  

  

  

  

  

  非婚性行为危害大造成了损害应赔偿

  

  

  非婚性行为危害不小,有时对身心健康还会造成损害。例如导致怀孕而实施人工流产、引产等措施,引发不孕不育等后遗症、传染性疾病等。造成了损害,责任人应予赔偿。

  

  非婚性行为损害赔偿,与一般的损害赔偿有重大区别,处理起来难度也相对较大。处理这类损害赔偿,一般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要正确对待道德问题和法律问题。不能以非婚性行为不犯法而不处理,歧视当事人;也不能因为处理这类赔偿,保护了当事人的权益,从而就肯定非婚性行为的正确、合法。不能把对不道德行为的批评、教育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立起来。要避免以道德上的批评取代法律对民事权益的保护。对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应该用批评、教育、舆论监督等方式来解决,但在法律面前,还是人人平等。违犯社会道德的人,其人身权利等一切合法权益,同样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人身权利如遭到侵害,同样有权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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