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必知的88条婚恋法则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一部分
三、婚后生活(6)
作者 : 张世琦




  夫妻二人除了性别上的差异决定性格不同以外,还由于原来的家庭经济状况不同、幼小时所受的家庭教育不同、养成的生活习惯也不会完全相同;后来入学所受到的学校教育以及个人的努力不同,又决定着两个人的思想修养、实际的文化水平、说话办事的素质,还有志向、爱好等等,不会完全一致。两个从来没在一起生活的人在一天之内组建了新家庭,从此要吃在一起、住在一起,确实需要一个适应期。即使在一起生活多年的老夫妻,在性格等许多方面也会有差异。新婚夫妻对这种差异一定会更敏感。在一个家庭里,如果夫妻都想让对方改变性格、习惯,从而适应自己,成为自己生活的附庸,双方都想当“一把手”,谁也不肯让步,都想夺权而不想让权,缺少宽容和忍让,这个家庭就很危险。即使能够维持下去,双方都不会感到这个家庭怎样幸福。

  

  第三,金钱、地位影响着婚姻家庭的稳定。

  

  旧时那种“有米有柴是夫妻,无米无柴各奔东西”的现象,在当今虽然很少见到,但我们也不能否认,金钱、地位会对婚姻家庭产生影响。按理说,人们不应该把金钱看得比夫妻感情更重要,但这也只能是说说而已。实际上,有许多家庭都是因为受到金钱、地位等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动摇。

  

  有的为了结婚买房欠下了债务,还有的结婚时摆阔气,搞攀比,大肆操办而欠下了外债,对这些外债是由新婚夫妻偿还,还是由双方父母偿还,常有夫妻在争吵。还有的婚前谎称自己如何富有,婚后就为此常常闹得不愉快。也有的有了钱财、地位之后,思想发生变化,或者因为抵抗不住他人勾引,影响了婚姻关系的稳定。

  

  总之,有诸多的足以引起夫妻二人“战争”的因素在婚后会冒出来,考验着婚姻关系是否稳定。我们摆出这些情况,目的在于使新婚夫妇认识到这些情况可能存在,要有思想准备,应该用宽容、忍让的态度,平安度过婚后磨合期,避免爆发“战争”,使双方真正享受到婚姻给人带来的幸福。

  

  

  

  

  

  夫妻之间有矛盾忌把责任推亲人

  

  

  有人有一种误解,认为小夫妻已经结婚,组建了新家庭,把户口分出来,就可以向父母、兄弟姐妹宣告“独立”了,即使不与他们一刀两断,也不在一起吃,不在一起住,各过各的日子了。其实,这是一种必须立即纠正的错误观点。

  

  与此相反,我们看到的是这样的现实:两个人在谈恋爱时,双方的父母、亲友一般是不参与其中的,即使有来往,也都是“表面文章”,走走场面,讲讲客气。结婚以后,与双方的父母、兄弟姐妹、亲属之间的关系不仅存在,而且更密切了,来往更频繁了。夫妻二人在相识之前,双方均与各自的父母、兄弟姐妹、亲友在较长时间里建立了稳定的亲密关系,这种关系是血缘关系,要比夫妻关系稳定得多、深远得多。不看到这一点是不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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