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忌失志。有人失恋,万念皆灰,什么理想、抱负、创业、事业,统统不要了。这是无志庸夫真相的大暴露,人若失去志向,一切皆无。还有的人与此相反,他们失恋不失志,反而奋起努力,非要干出一点名堂不可,让抛弃自己的人后悔去吧!
二忌失态。因为失恋,就跟对方纠缠不休,跟对方算经济账,让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让对方讲出终止恋爱的理由。有的还为了泄愤报复就造谣、诽谤,甚至是伤害、杀害对方。有人就不同,他们经历了一场风波,取得了经验,办事更加成熟,为下一次的恋爱打下基础,使下一步的恋爱顺利成功。
三忌失智。失恋之后,虽然缺乏思想修养的人冷静不下来,但也有一些人确实很冷静,他们认真分析失恋原因。如果认为对方的恋爱观、道德品质有问题,失去一个这样的人不足惜。如果发现自己有些事情处理不妥,应当吸取教训,前事已往,来者可追。
四忌失情。一两次失恋并不可怕,大可不必一蹶不振。有人仅仅是因为失恋而完全否认异性,并决定终生不娶、终生不嫁。这种因噎废食的做法不可取。即使是被人欺骗了,也应当看到,社会是光明的,不遵守社会道德的人虽然有,但这毕竟是少数,而且这种行为会遭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恋爱失败不来往清退财产应谦让
两人恋爱,如果失败,双方提出分手,那么,有时就会出现一些财产纷争。在解决恋爱财产纷争时,如果都能为对方着想,以理智、冷静的态度来处理,纠纷会很快平息。我们应该寻求这样的效果:不能成为夫妻,可以做朋友,不能成朋友,也不必成为冤家对头。恋爱期间的财产处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把对方寄来的书信、书籍、材料,尽可能地退还给对方。这样既可以防止见物伤情,也可以去掉心病,忘却这一段伤心的往事。这样做,可以为以后寻找恋人时,减少不必要的误解和麻烦。
二是在恋爱期间,两人共同吃喝玩乐的消费,不管谁花得多,谁花得少,以不结算为宜。因为这些开销不仅很难算清,而且在计算中,还容易使矛盾激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