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必知的88条婚恋法则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一部分
二、恋爱与结婚(7)
作者 : 张世琦




  其次,恋爱中的性行为,是个重要问题,在恋爱中应当处理好。正在恋爱中的人,对此应当有思想准备,防止由此引出麻烦或者纷争。对恋爱中的性行为,有人这样比喻:夏天不要去采摘秋天才能成熟的果实,因为没成熟的果实,味道苦涩。这种比喻十分恰当。

  

  第七,自己的事自己做主,不可毫无主见地听信他人。

  

  一个人在处理婚姻问题时,自己身边的人肯定会提出一些看法,特别是父母,他们最关心子女。在子女处理婚姻问题时,他们不但要提出看法,有的还态度强硬。对他们的意见,不可不听,也不可全听。常见的处理方法有以下三种:

  

  一种是对父母及他人的意见一概不听,使一些正确意见充耳不闻。须知,他们由于年龄大,经历广,经验多,对一些问题可能想得周到,因此有些意见是宝贵的。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容易因选人不当而造成一生不幸。

  

  另一种是毫无主见,对父母及他人的意见,不管对错,一律照办。这种人是把自己的幸福交到别人的手上。对自己不负责的态度。

  

  还有一种,也是正确的方法,那就是:对父母及他人的意见,耐心听取,除了要让他们讲明观点以外,还应当听听他们产生这种观点的依据和理由。然后再冷静思考。对正确的、有科学依据的应当采纳;对不正确的,不受干扰。如果父母的意见不正确,而且还干涉自己的婚姻自由,也应当想到,他们完全是出于疼爱,是出于好意,最好是用劝说、讲清事实和理由,等待他们转变看法。

  

  听取了方方面面意见之后,自己要有主见。一旦形成意见,不可优柔寡断。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发现,许多人处理婚姻问题是很慎重的,他们经过一段恋爱时间的详细考察,最后才登记结婚。那么,为什么还会出现婚后又离婚的现象呢?有不少当事人说:“恋爱时,已经发现对方的毛病,只是因为相处时间长了,彼此有些感情,不好意思提出终止恋爱关系,谁知结婚后,这些小毛病竟使双方感情破裂。”恋爱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不急于登记结婚?就是要增强双方的互相了解。既然在这期间发现了对方存在问题,该分手时不及时分手,仅仅是“因为不好意思”,怕对方承受不了,最终给双方造成了更为严重的伤害,这个教训应该吸取。

  

  这里边确实有个实际问题,两人相处时间较长,突然提出分手,不仅自己一方不好开口,对方也不易接受。既然发现了对方的毛病,又不提出分手,就等于认可了对方的毛病。那么,在婚后就应该一直认可下去,宽容对方,而不应该以此又分手。如果认为有必要提出分手,不应该有这个顾虑。如果因为两人性格不合,志趣不同,或者还有其他别的原因,不能成为夫妻,还可以成为朋友,不便突然提出分手,可以慢慢疏远;不便明确提出,也可以婉言表露,要讲究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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