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必知的88条婚恋法则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一部分
二、恋爱与结婚(6)
作者 : 张世琦




  一见钟情的男女,由于遇到了在外表上称心如意的意中人,所以,尽管双方会有不协调的地方,但双方都肯于让步,肯于修正自己而适应对方。因此,一见钟情而使婚姻和谐幸福的不少。但这种偶然的美满婚姻,不是普遍规律,说明不了一见钟情的婚姻一定成功。与双方经过较长时间的相处了解之后结下的婚姻相比,一见钟情的婚姻悲剧是较多的。这是因为一见钟情所看到的只是对方的外表,而人的思想品质、理想志趣、创业精神、人生目的等综合素质,都是不能从人的外貌上所能完全反映出来的。要想全面了解对方,只能在长时间的交往和接触中才能办到。一见钟情的婚姻有点像赌博,是否成功,只能靠运气,实在没有把握。

  

  第四,谈判桌上无爱情。

  

  恋爱、婚姻是不是要讲条件呢?当然要讲,关键是应当讲什么条件和在什么时候讲、怎样讲。

  

  

  

  为了使婚后无纷争,有人在恋爱时,特别是在确定婚约时,就跟对方“谈判”讲条件,列出几条,如赡养父母、善待亲友、支持创业等。其实夫妻之间有许多事情不能靠谈判、协议、合同之类的东西来约束。要靠的只有一个字——爱。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爱,甚至在闹离婚,对方凭什么要善待你的亲友、凭什么要去赡养你的父母。如果有了爱,在热情接待你的亲友、善待你的父母的时候,你的爱人即使仅仅凭着对你的爱,也会同你一样善待他们。所以,在恋爱期间想通过谈判得到的东西,只能从双方深厚的爱情中得到。而深厚的爱情,是建立在双方互相了解之中。双方性格各异,思想修养和志趣爱好相差很大,爱情建立不牢固,在恋爱期间通过“谈判”达成的任何“协议”,只能是一纸空文。

  

  第五,三角恋爱易起纷争。

  

  关于三角恋爱问题,我们将在下一节里具体阐述,这里不多谈。但因为这里谈论的是恋爱注意事项,因此,不能不把它列为其中一项。对于是否可以建立恋爱关系,在男女二人考虑不成熟时,不要确定这种关系。一旦确定,也就不能在这种关系没解除的情况下,又与他人偷偷摸摸地确立恋爱关系。偷偷摸摸地办事,有时也确实可以给自己带来好处,但由于这种不敢见人的行为,是侵犯他人利益的,会受到社会舆论谴责的,为人处事,最好不这样做。

  

  第六,非婚性生活后患无穷。

  

  恋爱中的性行为、未婚先孕的事,在现实生活中常常遇到,由此引发的麻烦也不少。能不能正确看待恋爱中的性行为,是婚后爱情生活是否和谐的关键。

  

  首先,恋爱的结局有两个,一个是恋爱失败,两人分手。在恋爱中发生了性行为,女方失去了处女的身份,分手后,这时女方就会发现,自己的损失太大,而且无法补救。

  

  另一个是如果恋爱成功,两人结为夫妻,在婚后的漫长岁月里,不管男方还是女方,都有机会与异性接触,这就会引起猜疑:对方婚前曾与我有染,这说明她(他)态度不严肃,做人不严谨。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社交面的扩大,她(他)的猜疑会越来越多,最后总会有借题发挥的事情发生,这样也不利于婚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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