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必知的88条婚恋法则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一部分
一、婚姻观念与婚姻制度(9)
作者 : 张世琦




  第二,试婚失败而分手,要比离婚给双方带来的痛苦小。由于许多人婚后离婚,使他们的孩子无家可归,或者是失去应有的父爱或母爱,失去应有的家庭教育。面对这些,主张试婚的人就说: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如果性格不合、性生活不协调,最好及早散伙,千万别等婚后有了孩子再离婚。试婚失败,对双方、对社会的影响相对较小。

  

  第三,试婚不违法,不损害别人利益,不破坏他人家庭的和睦,是两厢情愿的事,不违反社会道德。男女青年婚前是否要有一段试婚阶段,应由双方个人决定,其他人的说三道四,纯属吃饱饭撑的,没事找事。他们认为,试婚与已有配偶者的通奸、同居、第三者插足、婚外恋、包二奶等,不可同日而语,性质完全不同,不能与那些违反社会道德,甚至是违法行为相提并论。这正像一个人吃饭、吃菜,各有各的吃法,各有各的爱好,没有必要强求统一。

  

  因此,认为试婚合理的人认为,试婚是一些人处理婚姻问题的一种方法。至于这种方法可取不可取,可行不可行,完全由要结婚的两人决定。

  

  对任何人、任何事,总是有人说好,有人说坏,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认为试婚荒谬不可行,其理由有以下几点:

  

  第一,不能拿婚姻当儿戏,说试就试。他们认为,往家娶媳妇,可不是往家买衣服、买鞋,随便穿,随意试。衣服和鞋是物品,没有感知,人则不同了。人有尊严,有人格,不能把人与物相比。一个未婚处女经过试婚被淘汰了,即使不怀孕、不流产,对她的损害也是很大的。因为人们都知道,没有结过婚的男人,都愿意与处女结婚。试过婚的女人,应当知道她的损失有多大。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试婚以后,然后再跟另一个女人试婚,也有玩弄女性、不道德之嫌。婚姻是涉及人的尊严、品质的大事,应当谨慎严肃对待。如果硬要与买东西相比的话,可以试想,我们从商店买回来的衣服和鞋,如果不是新的,是被人穿过一个月、两个月了,那么心里会是什么滋味?甘心情愿吗?允许其他人在购买之前随心所欲地试吗?

  

  第二,试婚的失败与婚后的离婚没有太大区别。结婚与试婚确实不同,但其主要区别就在于是否得到了一张结婚登记证。有了一份结婚登记证再离婚,与没有结婚登记证在经过较长时间的试婚之后再分手,这两种情况区别不太大。如果怕婚后离婚给孩子造成损害而试婚,那么,所谓的“试婚”也可以放在结婚之后,生育子女之前进行。以怕离婚给子女造成痛苦而先试婚的理由不充分。

  

  第三,试婚分两种,一种是已经进行了结婚登记,在举行结婚仪式之前的试婚;另一种是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就开始非法同居生活。试婚虽然不违法,但没登记而试婚,其关系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一方,可以随时提出告吹,说分手则分手。这样,在试婚阶段出现的许多法律问题不好解决。因为试婚失败之后,肯定会出现财产分割、债权和债务的分担、租房的房租费分担等问题,有的还有可能出现子女的落户、姓名、抚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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