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必知的100条法律常识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一部分
六、打工常识(17)
作者 : 张世琦 张佳丽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可见,上述案例中周先生所患的肾病不是职业病,不属于工伤范围。工伤认定的范围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当事人既不能扩大认定范围,也不能作出任意解释。周先生的肾病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可以依法享受医疗保障,其医疗期间的工资、疾病救济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案例警示:

  

  (1)对规矩要尊重和遵从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会有许多困惑,会有许多难解的疑团,但找到问题的症结,就得到了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拿本案来说,工伤能否认定,就看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是客观的、明确的,有规矩在,何愁画不出方圆?在规矩面前,人人平等。规矩不是为某个人制定的,所以,不能因为它不能满足你的要求,就会为你纠正或修改。不能因为它不合你的利益,就弃置不用。否则,规矩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也实现不了它的价值。面对法定的规矩,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尊重并遵从。当我们以平和的心态坦然地接受不利的结局时,就会发现,改变的不是规矩,而恰恰是我们自己。

  

  (2)对规矩要掌握并运用

  

  有时候,人们不守规则,是因为不懂规则,不了解规则。如果法律意识提高了,就会主动学习和掌握法律规则。在多了解一些与自己工作、生活、权益保护相关的法规之后,人们的行为与处事自然就有了规矩,并能自如地运用规则来处理和解决相关问题。所以,人们不要觉得法律与我们生活很遥远,也不要觉得法律很难懂、很陌生。对法律、法规要心存敬畏,但不要心存抵触。

  

  

  

  

  

  思想教育为重罚款并非万能

  

  

  据报载,某地有关部门近日明文要求出租车驾驶员要热情地使用文明用语,包括“谢谢、你好、请问到哪里、请带好随身物品、下车时请注意安全、再见”等。在营运中没使用5句文明用语的出租车驾驶员及其所在企业,均将受到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此举一出,在出租车驾驶员中引起强烈冲击波,搞得驾车上路人人自危,生怕哪一次疏忽大意撞上“高压线”,被狠狠罚款当靶子打。对于城市来说,出租车就是它流动的名片,文明的窗口。然而管理也好、处罚也罢,都不能太离谱,否则难以获得大众的支持和认同。对服务行业的管理应依法进行,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罚,亦不能随意而为。否则,完善管理的初衷是难以实现的。

  

  

  法律聚焦: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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