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必知的100条法律常识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一部分
一、恋爱需知(1)
作者 : 张世琦 张佳丽


  早恋生祸父母有过

  

  

  18岁的爸爸晓杰将14岁的少女妈妈明明告到上海南汇区法院,索要儿子的抚养费。这起案件的当事人年龄之小令人震惊,这对少男少女有过怎样的感情经历?

  

  少女明明生活在单亲家庭,虽然不乏母亲的关怀,但父爱是残缺的。明明在不满14岁的时候认识了晓杰,不久,两人便开始了出入迪厅、谈情说爱的日子。当母亲发现明明逃课恋爱时,已拦不住明明频频离家的脚步。晓杰不爱学习,高中刚毕业还未工作,身为工人的父母管不了他,也不想管他。就这样,两个失控的少男少女,不顾一切地恋上了。当明明有了孕吐,和晓杰前往医院检查时,13岁半的明明已被证实怀有两个月的身孕。两人商量许久后决定:瞒着家人,生下孩子作爱的见证。

  

  

  当明明母亲发现女儿怀孕时,医院已拒绝引产,因为明明此时已怀孕8个月了。无奈,明明妈妈只好接受现实,为了脸面过得去,她按民俗向晓杰的父亲提出定亲,晓杰的父母筹了一万元定亲费交给她。就这样,14岁半的明明生下一子。

  

  然而爱情结晶的降临,没有给明明和晓杰带来甜蜜。他们毕竟年龄小,不会处理复杂的家庭琐事。在孩子出生刚满月时,明明就被晓杰打得鼻青脸肿,扔下孩子跑回家。此后,晓杰多次上门接明明回家带孩子无果,晓杰一怒之下,将明明告到法院,索要孩子抚养费并要求退回定亲费。

  

  

  当这对少男少女在法院聚首时,爱如潮水退去,无可挽回。双方当事人在其父母的参与下,由法院主持,达成了协议:(1)在明明未满18周岁前,孩子抚养费由晓杰独自承担;(2)明明退还晓杰4000元定亲费;(3)诉讼费各付一半。

  

  走出法庭的明明,再也不能回到纯情的少女时代,她断送了学业,不能像同龄人那样无忧无虑;她过早地拥有了母亲的身份,承担起为人母的责任。然而,这毕竟不仅仅是她一个人的过错……

  

  

  

  法律聚焦:未成年人及其法律保护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的,离异双方对子女都有教育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未成年人离家出走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应当征得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在24小时之内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依法承担责任。

  

  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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