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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我在这里
我爱我家(3)
作者 : 郭敬明




   初中以前接触过最“有名”的人,大概就是学校里的某个小女孩了。因为长得特别像金铭,所以似乎有电影剧组找到她。消息传开时,堪称沸腾。很快各种各样的消息在原本乏味的学校里飞速滋长。好比那个女孩的父亲其实做到什么什么官,是他托了关系的啦,好比那个女孩的数学成绩其实是作弊来的啦……

   即便原本没有兴趣的人,也会在这样舆论的风潮里被逐渐推动。于是,哪些真的,哪些假的,哪些好的,哪些坏的,都在空气里被尽情地融合搅拌了。

   我曾在回家的时候见到过那个女生。其实她也和之前没有什么两样。并不见得眼睛就抬得高些或者说话声就响点。

   可那时就止不住地觉得“她确实白了我一眼”或“她确实在高声宣扬自己的近况”了。

   为什么呢?

   这么无聊的。

  

   [十一]

   后来小女孩怎么样了?

   谁知道……

   又不是要写她的“?菖?菖之后”。

  

   [十二]

   那往后,是怎么渐渐因为“喜吃苹果”或“半夜买饮料”之外的原因而被别人知道了呢。离开了堪称一败涂地的学校后,终于走上了自己希望中的行业。或许由于那是我真心喜欢的领域,不用考查你的数学定理和物理规律,只消你头脑灵活地搞笑或是条理清晰地分析就行了。

   多好啊。我喜欢关于动漫的一切。所以要去评论它们,是根本没有任何问题的。也就是那个时候,随着杂志的发行,开始收到读者来信。最初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沉浸在类似的快乐里,那是与出名还没有关系的,单单是“出门遍地是朋友”般受到肯定的喜悦。

   当时已经用起“落落”这个笔名,有许多人,在网上,或生活里,都会说:“哦,落落吗,你好啊。”

  

   [十三]

   我很好啊。

   很好!

  

   [十四]

   好像写到这里,也找不到所谓“?菖?菖”的切入点,说到底我并没有能称得上“?菖?菖”的经历,而如果把它宽泛到“有很多人知道你”,在我感觉则是“也没有很多人知道啊”。更何况,但凡是出书的人,都会被人知道吧,连麦当劳南京东路餐厅里有个很英俊的帅哥,也已经被很多人知道了啊。

   即便会被说成“啧啧,都这样了还不满足”,可也得让我从盒饭与方便面的生活里找到所谓“?菖?菖”的感觉嘛。

  

   [十五]

   不说这些了,越抹越黑。

  

   [十六]

   那说什么呢。落落是,习惯一个人逛马路,喜欢一个人出门,一个人家里待着——虽然和朋友一起唱K也很开心,一起谈论八卦也很开心,但无奈过于违背我本意的是,如果可以,我也许真的会希望一直这么一个人待下去,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胡思乱想,也有同样安静的氛围让我把这些念头逐一消化。

   我一直都是习惯从热闹的聚会里拔腿逃跑的人。
春风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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