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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的快乐
刘震云 忘不了的“疯子”(4)
作者 : 夏立群




  刘震云认为文学创作有两个阶段,第一个是写作经验少、年轻的时候,会喜欢用复杂的事说复杂,但当作者人生阅历多了以后,会喜欢用简单的事说复杂。简单不是简陋,像孔子、胡适等人的书,都用最家常的,最物质的,像茶杯啊,烟啊,说明另外深奥的东西。他们就不是用哲学来说哲学,而是用生活说哲学,甚至超越了哲学范畴。另一方面是,一开始写东西特别容易用人的第一反应,第一反应就是直觉,写东西节奏容易顺。写作的经验、阅历多了以后用的就不是第一反应,第二反应、第三反应的东西会更多一些,也就是反其道而行之的东西更多一些,会显得作品更疙里疙瘩。比如《手机》里一个场面是开会,各人手机响了,按正常的情况应该是大家都在说话,把会议干扰下去,但《手机》里选了一个细节,是一个人拿着手机听,他不说话。一个说话的场面一个不说话的场面,这细节就比那个好一些。

  “有时候写东西是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这个阶段爱写这个东西,另一个阶段写另外的东西。我觉得如果作家的风格在不断变化,那么证明这个作家在不断探索,是比较有生命力的。我们发现95%的作家写的第一篇作品和最后一篇差不多。一以贯之的作家是不会有什么太大创作性的。另外探索和创作跟年龄特别有关系,《一地鸡毛》我是二十多岁写的,到三十多岁更张扬,就写《故乡面和花朵》那类作品,到《手机》就四十岁左右了,这时候和过去就又不太一样了。”

  

  

  一也可能成为零点八

  

  在《甲方乙方》里刘震云演过一个情痴,至今为止他就演过那一个角色,还是一个特别不着调的角色。当时也是因为好玩,冯小刚告诉他说就坐一块吃顿饭,结果一坐就是七天,刘震云烦了,不去了。很多人劝哪劝,最后葛优说:“您是一大演员啊。您的演技怎么样我真不知道,但您的做派确实是大演员!我没这么等过别人哪。”

  刘震云说他写剧本是使自己的小说换了另外一种方式在说话,他只改自己的小说,编剧不是他的职业,他也没有给哪个导演出卖过劳动力。他认为,电影剧本和小说的关系一直没有摆正,其实不论哪个东西在前边,后边的应该是沾前边的光。如果小说在前边,电影剧本在后边,因为小说把所有的选择都体现出来了,剧本可以比着小说择出需要的;如果电影剧本在前边,小说应该比电影剧本写得好,因为可以站在材料和实验的基础上重新组织小说。但是中国的作家确实把这事给弄拧巴了,先有电影剧本的时候,小说就成了剧本的扩充,注了好多水,变成了剧本的附庸,结果现在根据电影写的小说就没法看。其实不应该是这样的。因为小说和电影非常不一样,看电影是看热闹,就像听好多人在大厅熙熙攘攘地说话,看小说则像两个人在灯下谈心。如果小说成为电影的附庸,那剧本的一就可能只成为零点八,如果站在电影剧本基础上重写小说,那就是一加二等于三了。

  “《手机》小说起码能把这个颠倒的事实再颠倒回来。而且小说是三部分,电影只用了其中一部分。电影改小说,是电影吃亏,没有哪个电影可以像好小说那么丰厚,电影一个半小时看完了,小说几十万字可以读一个月,时间上不成比例。另外电影是一个集体创作的结晶,有编剧、导演、演员、美术等等,哪个环节掉链子整体分数都会向下减,小说的修改则是个加分的过程。”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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