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一次深入到那个给我带来永远伤痛的夜总会,我想看看那几个就像在油锅中蹦的田鸡中有没有活力四射的火火,想看看那些幽暗角落的三陪女中有没有火火的影子,当我接连窜了几家类似于夜总会这样的夜生活场所终于没有找到火火之后,我不但不失望,反而感到庆幸。
我给火火家里打了个电话,我假装我不是我,向她的妈妈问起了火火。她妈妈说火火去年去了深圳,一直没有回过家。
于是,我穿行在白天的大街上,出入于黑夜的灯红酒绿中。我要找火火,一定要找到火火,就像去年我第一次见到她一样。
……
我要找到你
喊出你的名字
打开幸福的盒子
让我找到你
就从那一刻起
一开始
一路走
一辈子
……
我要找到她,我就是要找到她。晚上太晚了,公交车停了,没钱打车回画家村,我就躺在马路边的椅子上过夜。我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也习惯了风餐露宿,我完全成了一个流浪汉,成了这座城市的弃儿。我从白天找到晚上,从秋天找到冬天。我找得身无分文,找得穷困潦倒,可还是没有找到火火。我以前所作的画儿,有的出售了,有的还在店里放着,我现在已无心作画了,即使强迫自己作画,作出的画儿也不成样子。我的才气仿佛随着火火的离去消失殆尽了,我就像一个白痴,像一个城市的弃儿,流浪在深圳的大街小巷中。
如果你白天在大街上或小巷中看到一个长发飘飘神经兮兮的年轻男子,那一定是我;如果你夜晚在马路边的长椅上或街心草滩上看到一个无家可归、长发覆盖着面颊横躺在那里的小伙子,那肯定也是我。
丁良说:“你小子怕是走火入魔了,为了一个女人,值得吗?值得你这么糟蹋自己吗?”
丁良从沈阳回来气色很好,正好与我形成了极大的反差。他气色好是因为苏晓轩滋润了他,我气色差是因为火火离开了我,道理就是这么简单。一个女人,她可以成就一个男人,塑造一个男人;也可以毁灭一个男人,扼杀一个男人。
丁良说:“你太认真了,所以受伤害的是你。”
我无法不认真,因为我比谁都清楚,我爱火火已经爱到了骨子里,爱到了血液中。我无法从我的脑海中抹去她的影子,更无法不去思念她,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
每当路过我们曾一起走过的地方,我都感觉她仿佛就在我的眼前,就在我的身边,我甚至还能听到她哼着歌曲。华强北,东门,世贸大厦,深南大道……到处都有火火的一颦一笑,随处都能勾起我美好的回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