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
生活就是一系列的巧合。
那个女孩竟然和项枚住在同一个胡同,她走进去后,我顺着胡同往里张望,全身突然有一种失重的感觉。好像突然意识到,我的年轻时代在某一时刻拉下了帷幕,我和一些日子没来得及说再见就已经分开了,不再是那个欢歌笑语的年代。就像那个庸俗的比喻:岁月呵,如流沙般从指尖溜走。
项枚已经不住在这条胡同,但这里藏着我中学时代的那一大串秘密,关于爱情的秘密,关于幸福的秘密。
我再次坐进胡同口那个灌汤包子铺,眼巴巴看着胡同里面,好像项枚随时有可能从里面骑车出来,然后停在路口,等我走出包子铺骑上车和她一起去某个地方。
我们总是在自行车上,从一条街到另一条街,穿梭在北京的街道上。
有时候,我会突然停下车,看看项枚那个美丽的背影,然后再加速追上去。
那些日子,幸福如歌。
三十二
为了证明我写作时候条例分明,我整理一下前面的内容:我说到了第一次见张小曼,之前我说到了跟不上潮流,这之前我说的是北京发展迅速进入了信息时代,再之前我说的是我一遍遍写下项枚的名字。
饶了这么大圈子,我最初想说的不过是:我从没写出过张小曼的名字。
我曾经无数次在键盘上敲打出这三个字,但从没有一次把它写在纸上。那天在酒吧里我用手机记下了她的名字和电话,就像要陆遥的电话那样。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各式各样的键盘让纸墨笔砚几乎从生活里消失了,"无纸"成了一种时尚,大势所趋,手写将变成一种耻辱。
我把张小曼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存到手机里,然后拨个电话到她手机上,于是我们便可以随时随地联系上对方。科技让生活如此简便,我不需要为了见她而从大清早就坐在她家路口盯着每个来往的行人,关于这样的守望,也许只属于我记忆中那个青春的年代,永远封存在甜美的岁月里。
我叫它:项枚年代,或者,我的青春。
和项枚年代一起停留在脑海里的还有一些画面,比如湛蓝的天,熙来攘往的街头,下雨的午后,红色的山地自行车......
三十三
我十八岁的时候写出了第一首歌,在后几年做乐队的日子里,这首歌陪我经历了无数次演出,也许从那时候开始,我的项枚年代离我而去了。
《为了忘却的纪念》
当太阳 沉入这座丛林般的城市
街灯亮起 点燃泛黄的空气
男孩子 第一次唱出他写的歌曲
告诉你 这是为了忘却的纪念
有时候 谁都不愿想该如何坚持
就这样吧 再回首又是何时
还记得么 在你心里曾有个名字
转眼间 多少风中的年少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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