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隆隆像是那昨天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一部分
我总是在等她(3)
作者 : 查幕春




  按照骨髓的解释,交者,交也;往者,去也。于是便经常心中默念"性交去也"踏步出门,抱着餐一顿秀色的邪恶念头去会见那些想象中仪态万方的女孩。结果可想而知,骨髓逐渐明白为什么互联网叫做虚拟世界,约见的绝大多女孩让他欲哭无泪,上了他这座虎山的非但不是柔弱羔羊,反而更像一头头伏虎的武松,偶尔得见的天物又轮不到他暴殄,骨髓纵然百折不挠也终敌不过这世事无常人心不古一次次炼狱般的洗礼和历练,终于做出一个决定准备最后一次出山,保险起见,他希望拉上一个垫背的,同样在家抓耳挠腮的我变成了他的第一选择。

  我原本对网络有所忌惮,怎奈骨髓一连串电话打到我家,苦口婆心软硬兼施,最后终于答应和他一起作最后一搏。那段时间,骨髓的执著与热情着实感动了我,他坐在我的沙发里,盯着天花板,一字一句吟道:人生能有几回博。

  说罢,看看裆下,仰头喝掉一筒啤酒。

  

  二十六

  

  闲话两句骨髓。

  此人是我的一个朋友,现在国内某大公司任职音乐工程师,身材高挑细长,初识的时候总是一头半长发根根竖直立在头顶,活像七喜的卡通造型。

  骨髓喜欢做音乐,坚持不懈做过多年乐队,全部收入都换成了他家里的电吉他,效果器,音箱和数不清的CD。他对音乐的执著不亚于对姑娘的。用他自己的话说:谁让咱是一个严谨的音乐人呢。

  我也做过乐队,但和他不一样,我敢承认我做乐队就是为了泡姑娘,而他不敢,这就是觉悟。

  我曾经答应他,如果我先靠写书成名,必要拉他一把,条件是一旦他因音乐鹊起必须提携我,现在虽然我还没功成名就,还是先把他写进来,一是省得以后一旦成名琐事缠身在因为这件事劳心伤神,二是我先写他进来,算是做了个姿态,你看,我已经履行了我的承诺。免这厮日后赖账。

  

  二十七

  

  写小说和做音乐。

  这两件事我都干过,从表达的角度讲难分孰优孰劣。就个人而言,我觉得写作更加淋漓尽致而且成本低廉性价比高。

  我可以罗列出一条街的理由来证明对于青少年来讲写作是个不错的选择,但骨髓只需从泡姑娘的角度说出一两个事实便可让我哑口无言,但他没这么做,他总是不愿意承认做音乐和泡姑娘的关系。

  头上三尺有神明,当骨髓把自己做的音乐小样通过互联网发给无数小妞并借此炫耀进而提出约会请求的时候,所有的掩饰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当然,我这么说也可以被理解成是:嫉妒。

  我也曾试图把长篇小说样稿发给女网友,但随时间流转石沉大海,史衡一语道破天机:哪个漂亮小妞有工夫看小说?

  

  头几年,国内某诗坛领军人物一句撕心裂肺的"饿死诗人"引来无数愤青竞折腰。

  每每见到骨髓,我也不由心生豪言壮语:"色憋死狗娘的小说家!"

  

  二十八

  
安徽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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