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要给妻子买一件首饰。第一家首饰店店员态度极好,苦口婆心地向他推销,拿出了无数物美价廉的样品。他就是觉得没有把握,最后还是没有买。
第二家也极好……他没有买。
第三家,第四家,第五家……都没有成交。
天晚了,商店逛得老王疲惫不堪,他到了第六家商店,没有说几句话,就买成了。
“其实,我又懂什么首饰!”老王苦笑。 接受( 又一 )
老王奉调到B城工作,他看着B城的一切都不习惯。B城的人光着脚穿皮鞋;B城的饭先吃素菜再吃鱼肉;B城的孩子将母亲叫姐姐;B城的商店领着顾客唱“我爱百货”的抒情歌曲。
这是一个什么鬼地方哟!他叹道。
日子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地过去了。最后,他习惯了B城的一切,杀猪捅屁股,各有各的门道嘛,老王说。
老王接到了调令,他该离开B城了。 批 评
老王和几个朋友一起去天醉楼吃饭。吃冷盘的时候朋友们对天醉楼的烹调赞不绝口。喝汤的时候对这个馆子印象也还不错。吃第一道热菜的时候他们说天醉楼的烹调也还凑合。吃到后来,他们发现,天醉楼的饭菜很差,人们便改歌颂为嘲骂。这个说,天醉楼的鱼像一只死老鼠;那个说天醉楼的汤像是洗脚水;这个说天醉楼的米饭里掺了沙子;那个说吃天醉楼的饭保证致癌。另一个说天醉楼必须取缔。
大家把天醉楼骂了个体无完肤,也把饭菜吃了个盆干碗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