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彩天王俑 唐代 明器 高52、53.5厘米 1955 年 陕西省西安市韩森寨出土
天王俑亦称镇墓俑,所谓镇墓俑,包括镇墓兽、天王俑和武士俑,是唐代陶质明器中的重要门类。天王俑一般成对随葬,多置于墓门两侧,有镇恶驱邪的作用。这种葬俗始于公元6世纪,最初是一对武士俑,到唐代,受佛教护法神形象的影响,武士俑为天王俑所替代。佛塑天王像趋于写实,而随葬天王俑则夸张可怖。这两件天王俑脚下的小鬼面目狰狞,呻吟挣扎,表现了天王俑的威慑力量。
当伟大的唐太宗去世之后,他的继承人唐高宗为了庆祝俘获西突厥叶护阿史那贺鲁的胜利,在凯旋盛典中采用了一种新的仪式。他首先将西突厥王室的俘虏敬献给昭陵(位于长安东北的太宗的陵墓)的太宗之灵,然后再根据惯常的礼仪,在太庙举行献俘仪式,并在太庙前大会文武百僚、夷狄君长8。这种新奇的做法也许是对古代习俗的恢复,但是当时对恢复这种习俗的认识却是很模糊的。这种古代习俗就是将被击败的国王作为祭品杀戳,以用来祭祀皇室的亡灵。高宗献俘昭陵的举动,为将来开创了先河9。但是在首开先例的昭陵献俘仪式中,阿史那贺鲁却被高宗宽宏大量地赦免一死。
将贵族俘囚献给祖先的做法出于一种虔敬的动机,而传统的政治信念又促使这种动机进一步得到了加强。我们说的政治信念,是指那种认为异族酋领理所当然地应该是唐朝的封臣的信念。在进行反对唐朝皇帝的战争中,这些异族酋领实际上就是在领导叛乱,反对他们的合法的君主,所以这种异族酋领完全应该受到死刑的惩罚。塔什干10王的罪行和他的命运就是如此。他是在天宝十载(750)被为唐朝效力的高仙芝将军俘虏的11。但是这种凄惨的结局似乎并不是被唐朝将领俘虏的大多数异族首领命中注定的选择。最明显的例子是西突厥首领都曼。显庆五年(660),大将军苏定方俘虏了都曼,并将他带回了东都。但是由于苏定方本人为都曼进行了申辩,结果都曼得了赦宥12。有时,贵族囚徒还有幸会获得意想不到的殊荣。例如龟兹王的遭际就是如此。贞观三年(649),龟兹王被唐朝军队俘虏,送回了京城。在将他献给已死的诸皇帝的亡灵之后,他就得以获释,而且被授予了左武卫大将军的官衔13。
对于有些被俘的王室俘囚,唐朝政府甚至在他们死后还赠予他们谥号—即使这种谥号的含义是模糊不清的—我们说它模糊不清,是与那些有名的战马得到的荣耀比较而言的,而这些战马的名气则是由作为马主的皇帝本人的经历决定的。例如,王玄策( 他是一位雄心勃勃,精明强干的使臣)出使天竺时,为了对中天竺国冒犯唐朝声威的行为进行报复,召集了一支混杂着吐蕃人和泥婆罗人的军队,掠夺了壮美的摩揭陀城,并且俘虏了两千名男女战俘和大批牛马14。在这批俘虏中,就有摩揭陀的“反”王,他在贞观廿二年 (688) 被解送到了唐朝。两年以后,当唐太宗(王玄策就是他派出的使臣)去世时,这位反抗过唐朝的天竺人的形象被刻在了石头上,列于太宗昭陵之前15。这样一来,这位天竺国王就得到了永恒的声名—但只是作为战利品和唐朝征服的象征。然而就一般俘虏而言,等待他们的通常只有死亡或者是当奴隶这两条道路16。白居易在宪宗元和四年(809)写的《缚戎人》诗中,描写了这些俘虏的遭遇。阿瑟·韦利的译文如下17: 缚戎人,缚戎人,耳穿面破驱入秦。天子矜怜不肯杀,诏徙东南吴与越。 黄衣小吏录姓名……在战俘中,有些人被分配给了文武官吏,成了个人的奴隶,而大多数战俘则成了“国家奴隶”,被迫从事国家统治者给他们分配的任何工作19。在一定的条件下,俘囚也有可能通过特赦法令而获得自由,如内战时俘获的汉人俘虏就有获得这种机会的可能。魏武定三年(545)“齐献武王请邙山之俘,释其桎梏,配以人间寡妇”20(这件事虽然不是发生在唐代,但是距离唐代并不远)。可是并不是所有的战俘都有资格获得这种自由,比如像蛮夷俘虏就不可能指望得到这种幸运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