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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大唐盛世
唐朝外来居民的待遇(1)
作者 : 爱德华·谢弗


  



  牵骆驼黄釉陶俑

  唐代 明器高42.4 厘米 1957 年陕西省西安市鲜于庭诲墓出土

  唐代,大批外国商人、政府使节、留学生和宗教徒等经陆路和水陆来到中国。他们多居住在长安、洛阳和其他一些重要的商业城市。在现今的考古中,经常可以发现各种形象的外国人俑。这些深目高鼻的胡人蕃客,是当时中外经济交流的具体实现者,也是中外思想观念、宗教、艺术和科学技术交流的使者。

  唐朝政府对待外来居民的态度和政策是很复杂的。即便是在唐朝最崇尚外来物品的时期,对于外来居民而言,最好的办法也莫过于选择唐朝人的思想方式和生活习俗,而当时许多外来居民也确实是这样做的。但是另一方面,唐朝政府有时又偏偏不允许他们这样做。例如,代宗大历四年(779)时,“回纥(即回鹘)留京师者常千人,商胡伪服而杂居者又倍之”。针对这种情况,唐朝政府颁布诏令,规定“回纥诸胡在京师者,各服其服,不得效华人”。在诏令中还严厉禁止胡人“诱娶”汉人妇女为妻妾,或者以任何方式冒充汉人151。这条诏令的发布可能是由于普遍憎恶回鹘高利贷者的结果,但是唐朝还有其他一些与此类似的规定,而这些规定除了出于虔诚的地方长官维持唐朝人习俗的纯洁性的强烈愿望之外,别无任何理由。例如,文宗开成元年 (836)卢钧擢任岭南节度使时,他发现广州的外来居民与唐朝人杂居在一起,不仅没有实行种族隔离,而且相互自由通婚。于是卢钧强迫他们分处而居,禁止通婚,甚至不许外国人占田和营建房舍。他自认为是在整饬这座荒淫放荡的城市,认为自己是一个正直而坚持原则的人:总归一句话,他的这种做法其实就是一种“种族清教徒”的行为152。

  唐朝人对外来居民的称谓中有许多俚言俗语,如“富波斯”(因为他们富有,所以他们是受人羡慕的)153、“黑昆仑”(因为他们肤色黑,所以他们是丑陋的)、“裸林邑”(因为他们是裸体,所以他们是淫荡的)等等,这些说法只是一些形象化了的俚言俗语,对于官方政策不会产生什么影响。至少就唐朝民间而言,对于外来居民的态度总是模棱两可,含混不清的。当时的人们常常在酒宴上摆放一个头戴宽沿帽,蓝眼睛,高鼻梁的小木偶人,用它来表示喝醉的胡人。当这种滑稽的小木偶跌倒时,如果它倒的方向指向哪位宾客,则这位宾客就必须将杯中的酒喝干154。年轻的诗人们常常在妓院里用这种木偶人取乐。他们一方面嘲弄、取笑着这种木偶,另一方面也正是他们,在苦苦思恋着大都市酒肆中那些楚楚动人的伊朗女侍者。八世纪是中亚的琴师和舞女

  在唐朝的大都市中受到热情欢迎的世纪,同时也是数千名并无恶意(但却富有)的波斯、大食商人在扬州被残杀的世纪。九世纪时,外来物品价格特别昂贵,而且也很不容易得到,这样一来,一种充满着浪漫的回忆色彩,以反映外来事物作为主要特点的文学作品就开始大量流行起来。奇怪的是,同样是在九世纪,正当有关那些来自西极的,乐善好施的富豪的故事到处流传之时155,也正是外来居民遭受猜忌和迫害之日。在这存在着两种相互矛盾的态度的同一个时代里,对于外来居民而言,他很可能会在唐朝政府中上升到很高的地位—特别是他本人如果与新贵结成联盟的话,这种可能性就更大(唐朝的新贵阶层是由科举制度造就的、反对世袭贵族的一个社会阶层)。我们可以举一位大食人为例,在九世纪中叶,这位大食人曾经得到了“进士”这样的殊荣。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使唐朝人心目中的“理想的”外国人的形象与真正的外国人分离开了:随着物价的增长,唐朝人对于外来富商的憎恶与日俱增;唐朝政权的不断削弱,使政府只能听任异族对唐朝国土的入侵156,所有这些因素都影响了唐朝人对外国人的看法。总之,对于外国人的不信任的和敌视的态度,与对外来物品的喜爱,这两者之间并不是完全不能相容的。当七、八世纪唐朝处于朝气蓬勃的全盛时代时,这种对于外来物品的喜爱并不算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九、十世纪的文学作品中保留了七、八世纪胡风盛行时的状况,使后人得以抚今追昔,发思古之幽情。在这时的文艺作品中,恋情依依地回顾了七、八世纪那段美好的旧时光—唐朝军队的优势力量和唐朝艺术的优越地位,在当时得到了普天之下的外国人的承认。这时哪怕是普普通通的唐朝市民,也完全有可能享用到来自遥远的地方的珍稀货物。这就正如同在我们的时代,一位前德国士兵可能会追忆起他可以开怀畅饮法国酒,而不必承认法国的平等地位的日子; 或者就像一位前英国的文官深深地怀恋着大英帝国统治时期野蛮的印度的财宝一样。以货比人,外国人永远也无法与外国奢侈品相提并论。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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