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物学家Trivers(1971)认为,只有相互或互惠的利他才有生物学基础,个体给他人提供帮助的潜在成本可以从获得他人帮助的可能性中得到补偿。
社会责任感:对于社会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每个人都负有一定的责任。正如顾炎武的那句名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抢险救灾、遵守法规、参加公益活动等都体验了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当然,社会责任感也使我们有选择地帮助别人,也就是帮助那些最需要帮助的人和最应该得到帮助的人。如果某人的困境不是自己造成的,比如他遇到了自然灾害,他就会得到他人的全力援助。但如果他的困境是自找的,如懒惰、不道德、缺乏远见等,那么,社会规范就会让他们咎由自取。因此人们的反应与其所做的归因密切相关。如果我们把别人的需要归因为不可控的困境,我们就会帮助他们;如果我们把别人的需要归因为他个人的选择,公平的观念就使我们不去帮助他,我们会认为那是他个人的错误造成的。
减少自己的痛苦:有些时候,人们做出亲社会行为不是在于对他人利益的关心,而是由于看到他人很痛苦的样子自己也感到痛苦,于是采取行动来减轻他人的痛苦,并以此作为减轻自己痛苦的手段。减少自己消极情绪的动机大小依赖于情绪唤起的强度,他人的困境让你感到越痛苦,你的助人动机就越强。例如,当你目击了一场非常严重的车祸,你迅速体验到了一种不愉快的情感的激发,并且你迅速地产生了一种想要降低这种情绪唤起的动机,因此,你可能会迅速地去救人。此外,帮助别人确实有提升心境的作用,当受助者的痛苦消除并开始快乐起来的时候,助人者同样会受到这种情绪的感染,自己也变得更加愉快。
获得奖励,避免惩罚:从行为主义的观点来看,亲社会行为不仅使我们能够获得来自社会的、他人的和自我的奖励,而且能够避免来自社会的、他人的和自我的惩罚。试想一下,在你做过好事之后,心情会怎样?是不是感到有点自豪,觉得自己是好人,感觉很有价值感和成就感?当然还不只如此,你还会因此而受到他人的称赞,这一切都会让你感到快乐,促进你形成积极的社会价值观,也有利于你的身心健康,还会使你获得或巩固友谊。此外,做好事还会使你免于良心不安和他人指责,因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我们已经知道了自己有助人的责任,如果我们不那样做的话,将会产生羞愧感或内疚感。为了避免自责和他人的责备,人们也会选择去做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