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道事实的文章,我们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要把客观的事实,告知全国关心国事的读者。事实发生在全国的各地,各地也有人在那儿观察。这种观察,因为个人的耳目难周,所以本刊对于各期所载的通讯,决不把他与实验室的报告同样看待。试验室的报告比较更为客观,因为在实验室中所观察到的事实,要经过好几次的审核之后,才发表出来的。我们对于通讯中所说的事实,无法做审核的工作。因此,凡是读者发现通讯中所说的事实,有与实际情形不符之处,只要告诉我们,我们一定把他公开,以供读者的参考与判断。譬如我们曾登过一篇通讯,是报道开滦煤矿情形的,负责办理开滦的人,指出其中有几点与事实不符,我们便把这封来书登出,表示我们对于事实的报道方面,完全采取求真的态度,不歪曲事实,也不隐蔽事实。政府方面,假如觉得我们的通讯中,有与事实不符之处,只要来函更正,我们是愿意登出的。同时,更正的事实,是否即是事实,我们也不加判断,那种工作,应该是由读者自己担当起来的。
以上是我们对于严重警告的答复。通知中还有一点,完全是出于政府的误会,我们应当在此声明。本刊的编辑及发行工作,都在北平。但以目前交通不便,邮运很难,为节省物力起见,为减轻读者的担负起见,所以我们在上海印航空版,由北平打好纸型,在上海印刷一部分,供给南方本刊读者的需要。我们这种做法,一可以节省航空公司的吨位,二可以使本刊在南方售价,不致高于北方,因而可以节省本刊读者的费用。这种办法,有百利而无一弊,现在不但本刊有这种办法,同业中采取这种办法的,也有好几家。假如政府是爱护舆论的,我们看不出政府对于这种办法,有何反对的理由。我们要问政府的,就是在另一地加印航空版,是否即算是另在他地出版发行。如此种行为,并等于另在他地出版发行,则内政部要我们在上海停止刊行,便等于无的放矢。如政府以为加印航空版,即等于另在他地出版发行,则请政府立即允许我们在上海出版发行。北平与上海,都是中华民国的版图,我们看不出一个刊物,为什么可以在北平发行而不能在上海发行的理由。
最后,我们愿意借本刊第二卷开始刊行的时候,重申我们在发刊词中已经表示过的态度如下:
“我们愿意在本刊中,提高讨论的水准,以理论应付理论,以事实反驳事实,以科学方法,攻击盲从偏见。但是我们这一班人,都不以骂人见长,所以凡是以谩骂来对付我们的,我们只有藏拙,不与计较。同时我们这一班人,也以刚毅自矢,凡想以武力来压迫我们,要我们改变主张的,我们也决不低头就范”。
20世纪40年代末,较能集中反映当时大学教授对中国社会经济问题认识的言论,以《新路》最有代表性。这本杂志和它所属的“中国社会经济研究会”,在以往中国现代史的研究中,基本给予了否定性的评价,但从学术的角度观察,当时这些教授对中国社会问题的看法并非没有道理,作为一种学术来评价,可能他们当年的建议对中国的发展更有参考作用。
《新路》能在那样的时代里很快出版,就与钱昌照有关。钱昌照晚年回忆说:“有一次我到北平,在清华大学住了两天,一天在吴景超家,一天在刘大中家。朋友们聚在一起,谈到想办一个杂志,批评时政,对国民党和共产党都批评。杂志的名字,就叫《新路》,是我提的。我们还决定在北平找所较大的房子,买些参考书籍,在北平的朋友可以在那里讨论问题;从南方来的朋友可以住在那里。后来我们看中了一所房子,就在东直门大街。”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