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早上那个买“席德·詹姆斯体验”专辑的家伙来店里换唱片。他说那不是他原先以为的音乐。
“你本来以为这是什么?”我问他。
“我不知道。”他说:“别的。”他耸耸肩,然后反过来看着我们两个。我们全都望着他,挫败、惊骇;他看起来很尴尬。
“你整张都听过了吗?”巴瑞问。
“到了第二面中间时我把它拿起来。不喜欢。”
“回家再试一次。”巴瑞绝望地说,“你会慢慢爱上它,它是细水长流型的。”
这家伙无助地摇着头。他已经下定决心。他选了一张“疯狂一族”演唱组的二手CD,而我把“席德·詹姆斯体验”重新放回架上。
萝拉下午打电话来。
“你一定知道这会发生。”她说:“你不可能全然无准备。就像你说的,我跟这个人住在一起。我们有一天一定会遇到这件事。”她发出一声紧张并且,在我的想法看来,极度不妥的笑声。
“更何况,我一直试着告诉你,这不是真正的重点,对吗?重点是,我们把自己搞得一团乱。”
我想挂断电话,但是人只有为了再接到电话才会挂电话,而萝拉干嘛再打给我?一点理由也没有。
“你还在线上吗?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我曾经跟这个人共浴(就那么一次,许多年以前,不过,你知道,共浴就是共浴),而我已经开始觉得很难记起她长什么样子。我在想:我真希望这个阶段已经结束,我们可以继续到下个阶段,你可以读着报纸看到《女人香》(Scent of a Woman)要在电视上播,然后你对自己说,噢,我跟萝拉一起看过的那个阶段。我在想:我应该要争吗?我要用什么争?我在跟谁争?
“没事。”
“如果你要的话,我们可以再约出来喝一杯。如此我才能好好解释。我至少欠你这么多。”
这么多。
“要多到多少才算太多?”
“你说什么?”
“没事。听着,我得走了。我也要工作,你知道。”
“你会打给我吗?”
“我没有你的号码。”
“你可以打到我上班的地方。我们再找时间见面好好谈一谈。”
“好。”
“你保证?”
“对。”
“因为我不希望这是我们最后一次交谈。我知道你什么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