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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辈子都痛恨星期天,由于显而易见的英国性原因(颂主歌、商店不营业、你不想接近但没有人会让你躲掉的浓稠肉汁),还有显而易见的全球性原因,但是这个星期天简直太棒了。我有一堆事可以做:我有卡带要录,有录影带要看,有电话要回。但是这些事情我一件也不想做。我一点时回到公寓;到了两点,事情糟糕到我决定要回家——我家那个家、老爸跟老妈的家、浓稠肉汁和颂主歌的家。这都是在半夜醒过来质疑自己身属何处造成的:我不属于家里,而且我不想属于家里,但至少家是个我认得的地方。
我家那个家在沃特福德,从大都会线地铁站还要搭一段公交车才到。在这里长大很可怕,我想,但是我不介意。直到我十三岁左右,它不过是个我可以骑脚踏车的地方:介于十三岁到十七岁中间是我可以认识女生的地方。然后我十八岁时搬离这里,所以我只有一年的光阴看清这个地方的真实面目——一个鸟烂郊区——并痛恨它。我爸跟我妈大概十年前搬了家,当时我妈不情愿地接受了我已经一走了之再也不会回来的事实,但是他们只不过搬到附近,一座两房的连栋房屋,而且保留他们的电话号码他们的朋友他们的生活。
在布鲁斯·斯普林斯汀(Bruce Springsteen)的歌曲中,你可以留下来发烂,或者你也可以脱逃去经受考验。这没关系;毕竟,他是个写歌的,他的歌曲里面需要像这种简单的选择。但是从来没有人写过如何可能脱逃然后发烂——脱逃如何因仓促上马而失败,你如何能离开郊区到城市去但最后还是过着了无生趣的郊区生活。这发生在我身上,这发生在大多数人身上。
如果你喜欢那种事的话,这没关系,但我可不。我老爸有点迟钝,但又是个自以为无所不知的人,这是一种相当致命的组合:你可以从他那傻气、卷曲的胡子看出他会变成那种吐不出象牙又听不进好话的人。我老妈就只是个老妈,这种话在任何情况下说出来都无可饶恕,但是除了这个以外。她成天担心,她为了店的事刁难我,她为了我没生小孩的事刁难找。我真希望我想多看看他们,但是我不想,而当我没有其他事让我难过时,我会为这件事难过。他们今天下午会很高兴见到我,虽说当我看见今天下午电视上播着他妈的《吉纳维芙》(Genevieve)时,我的心跌到谷底(我老爸排行前五名的电影:《吉纳维芙》、《残酷之海》(The Cruel Sea)、《祖鲁战争》(Zulul)、《我的脚夫》(Oh! My Porter)——他认为这部片子很好笑,还有《六壮士》(The Guns of Navarones)。我老妈排行前五名的电影:《吉纳维芙》、《乱世佳人》、《往日情怀》(The Way We Were)、《妙女郎》(Funny Girl)和《七对好姻缘》(Seven Brides For Seven Brothers)。总之,你心理有个大概,当我告诉你,根据他们的说法,去看电影是浪费钱,因为那些电影早晚会上电视,你心里就会更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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