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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因激情而扭曲(2)
作者 : 尼克·霍恩比




  “真是太好、太好了,巴瑞。白狮的贵宾名单!我们只要到普特尼去再回来,然后我们每个人都省了五块钱。有个有影响力的朋友就是这样,对吗?”

  “我们可以搭你的车去。”

  “那不是我的车,记得吗?那是萝拉的。萝拉开走了。所以我们得花两个小时搭地铁,要不然我们可以搭计程车,那会花我们,喔,每个人五块钱。他妈的好极了。”

  巴瑞耸耸肩,一副“你能拿这家伙怎么办”的样子,掉头走了出去。我觉得很抱歉,不过我什么也没对他说。

  我不认识任何叫做伊恩的人。萝拉不认识任何叫做伊恩的人。我们已经在一起三年了,我从没听她提到过伊恩。她的办公室里没有叫伊恩的。她没有任何叫伊恩的朋友,也没有任何女友有叫伊恩的男朋友。我虽不敢说她这辈子从来没遇过叫做伊恩的人——大学里总会有一个吧,虽然她念的是女子学校——但我几乎可以百分百肯定:自从1989年以来她就存活在一个没有伊恩的宇宙里,

  然而这个近乎百分百的肯定伊恩之不存在论,只持续到我到家。在我们放邮件的窗台上,就在公用大门进来的地方,有三封夹在外卖菜单和叫车名片中的信件,一封账单是我的,一封银行明细是萝拉的……还有一封电视租费的通知单是伊·雷蒙(I.Raymood)先生的(他的朋友,更贴切的说,他的邻居,都叫他雷),这家伙六星期前还住在楼上。

  我走进公寓时全身颤抖,而且浑身不舒服。我知道是他,我看见信的那一刻就知道是他。我记得萝拉上去看过他几次;我记得去年圣诞节他下楼来喝一杯的时候,萝拉她那虽算不上是调情、但确实是超过绝对必要地抚弄她的头发好几次,而且笑得比绝非必要的还随便。他会是她那一型——迷失的小男生,正确可靠,照顾人,灵魂里刚刚好带有足以令人感兴趣的忧郁气质。我以前就不怎么喜欢他,我现在是他妈的恨死他。

  多久了?多频繁?我上一次跟雷——伊恩——说话,是他搬走那晚……那时候就有什么了吗?她是不是趁我出去的晚上偷偷溜到楼上?住在一楼的那对,约翰与梅兰妮,知道这件事吗?我花了很长时间翻找他递给我们的地址变更卡,但它不见了,不祥地、意味深长地,不见了——除非我已经扔了它,就没了这种不祥的深长意味(如果我找到了我该怎么办?打电话给他?到附近晃晃,看他是不是有人做伴?)

  现在我开始记起一些事:他的吊带裤,他的音乐(非洲、拉丁、保加利亚,任何当周流行的鸟烂世界音乐),他那歇斯底里、神经质、叫人抓狂的笑声,时常污染走廊难闻的烹饪气味,留到太晚喝得太多离开时又太吵的访客。我一点也想不起来他有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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