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她很哀伤——就是哀伤这个词汇最原始的感觉。她在几年前被一个男人版的查理甩了,一个叫迈克的家伙,他想在BBC当个什么的(他没成功,那个鸟人,我们从没在哪一天的电视上看见他或在广播里听到他,我们都对这暗自窃喜)。他是她的黄金时代,就像查理是我的一样;当他们分手的时候,莎拉有一阵子对男人敬谢不敏,就像我对女人敬谢不敏一样。一起对人敬谢不敏蛮合理的,共同集中我们对于异性的不满又同时可以与人共享一张床。我们的朋友都成双成对,我们的事业似乎一成不变,我们害怕下半辈子都会孤家寡人。只有拥有某种特质的人会在二十六岁时就害怕下半辈子会孤家寡人,我们就有那种特质。一切显然比预期拖的还久,几个月后她才搬来跟我住。
我们填不满一个房间。我不是指我们的东西不够:她有成堆的书(她是个英文老师),而我有上百张的唱片,而且我的公寓很小——我已经住在这里超过十年了,大多数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像只狗屋里的卡通狗。我是指我们两个似乎都不够热情,或不够有力气,以至于当我们在一起时,我意识到我们所占据的空间,其实就只是我们的身体大小而已、我们不像有些情侣能够投影放大。
有时候我们也会尝试一下,当我们跟比我们更安静的人一起出去兜风时,虽然我们从没讨论过我们怎么会突然变得尖声刺耳、大声喧哗,不过我确定我们俩都知道有这回事。我们这么做只是为了弥补生活无路可出的事实,好弥补在某处迈克与查理在一起,跟比我们更有魅力的人在一起过着更美好的日子;制造一点噪音好像是一种不服气的姿态,一种一无是处却有其必要的最低限态度(这是你走到哪里都看得到的情境:过着中产阶级的年轻人,当生活开始让他们索然无味时,他们就会在餐厅、舞厅和酒吧里制造噪音。“看看我!我不像你所想的那样无趣!我知道该怎样寻欢作乐!”真可悲。我真高兴我学会留在家里发脾气。)我们是一种贪图便利的结合,就像其他的结合一样讽刺与互相利用,而且我真的认为我可以跟她共度余生。我不介意,她还可以。
某次我在一出情境喜剧里看到—则笑话——也许是《一家之主》①吧?——一则荒谬透顶的笑话。有个家伙邀一个戴眼镜的胖妞晚上出去,把她灌醉,然后带她回家,对她动手动脚。她尖叫说:“我不是那种女生!”他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这家伙说:“但是……但是你应该是呀。”十六岁看到这一幕时,我笑了,不过我此后再也没想起过这个笑话,直到莎拉告诉我她遇见了别人。我差点脱口而出:“但是……但是你应该不会呀。”我不是说莎拉不讨人喜欢——不是的,怎么说都不是的,更何况另一个家伙一定喜欢她。我只是说她认识别人这件事与我俩达成的默契在整个立场上对立。我们惟一的共通点(对《歌剧红伶》共有的仰慕,说实话,并没有维系我们超过之前几个月)就是我们都被人甩了——我们都是甩人者的强烈反抗者——我们都反对甩人。所以我怎么会被甩呢?
当然,我很不切实际。任何值得你花时间要在一起的人,你都是在冒终究可能会失去的险,除非你会对失去多疑到让你去选择一个万无一失的人——某个对任何人都不可能有任何吸引力的人。要是你还想投身其中,你就得忍受它可能最后会惨败,总会有个叫做迈克的人,打个比方说吧,或者这一次的搅局者叫做汤姆,半路杀出来惹毛了你。不过当时我可不是这样想。我所看到的只有我已经降格以求而事情还是不成功,而这像个诅咒一样,让我深陷在悲惨与自怜自艾的谷底。
然后我遇见了你,萝拉。然后我们住到了一起。然后现在你搬出去了。但,你知道,你给我的东西毫无新意。如果你想要让自己挤进排行榜,你得更高明才行。我不像艾莉森或查理甩掉我时那么脆弱不堪,你也没有像杰姬一样改变我日常生活的整个结构,你没能像彭妮一样让我觉得自己很糟糕(而且你绝不可能像克里斯·汤森一样羞辱我),而且我比莎拉离开时强健许多——除了被甩时打从心底深处不断涌出的忧伤和自我怀疑;我知道,你并非我爱恋关系的终结者,你并非我最佳的选择。所以呢,你明白就好。试得好。非常接近了,不过还不行。咱们改天见了。
现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