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时喜深一脚浅一脚地回去了,积雪浸透了她的鞋子,回到宿舍里,她换了鞋子,吃了点东西,还和别人说了些话,做完了往常的事,才慢慢地躺回床上,翻出那封信,侧过身,很小心地点了点那叠钱,一共是10张。
然后,她拿起那封信,反复地看了一遍又一遍,这是第一次看平欧的字,很刚劲,龙飞凤舞,就像他的人一样神气。
任时喜喜欢平欧的字。
任时喜从那一年冬开始变成了优等生。上课坐在第一排,盯着教授的脸,用心记笔记,下课抱着书本去图书馆。她很用功,用功到令人发指的地步,渐渐患上强迫症,总觉得有些问题理解得不够透彻,经常去找教授或查资料。
有一次考历史,很难,要将纵横几千年的人物地点事件一一掌握。任时喜便整天拿着那本书,狠狠地记每一个字,几乎就将整本书都背下来。同宿舍的女孩子不信,将信将疑地挑书中冷僻的地方考她,她不假思索就答出了。
她的分数是满分。
一夜成名。
她拿到了一等奖学金,程廊是二等。程廊来约她吃火锅,选了沿窗的位子,任时喜点了粉条,鱼丸,猪脑,她对程廊说,我最喜欢吃猪脑。
四年后,程廊和任时喜一起吃另一顿火锅,任时喜仍然点这几样菜式,程廊笑着合拢菜单,记得吗,那年在学校门口的小辣椒火锅店。
怎么了?任时喜挑了下眉。
你吃掉了所有的猪脑,我笑你会变笨。
任时喜也笑。
锅里的汤水慢慢地沸了,热气腾腾地往上冒,任时喜觉得,对面的程廊有一些模糊,程廊拿下眼镜,低头用餐巾纸擦拭着。
任时喜转过头,窗外是黑漆漆的天,但远处的天是有星星的,微微缀了几颗,就像过去渺茫的梦想,孤单单,未曾接近。
她挽着程廊的胳膊,看着地上倾斜的黑影,顺着他的步伐回去。他们住在5楼,房子是程廊父母给的,三居室,有一个很漂亮的阳台。
她的人生很顺利,大抵是沾了程廊的福,毕业后,她在程廊父亲的关照下找到了很好的工作,因为她是有背景的,所以工作也一帆风顺。
程廊计划买车。
他们就要结婚了。
她总是想着与平欧的重逢,重逢时她会微笑着说,我要结婚了,有一些报复的快意,她很想证明给平欧看,证明自己没有他,也可以过得很好。
以前在平欧面前,她局促不安,拼命想掩饰自己的贫瘠,她是贫瘠的,省下生活费,给平欧买一尾鱼,如此而已。
她是贫瘠的,衣服翻来覆去只有那几件,每次与平欧见面,都要回忆上次的衣着,以免重复,可是,重复是不可避免的。
她是贫瘠的,因为没有钱,没有钱,又不想让平欧察觉这一点,所以,处处假装她的生活是不需要钱的,不要求平欧带她去馆子,不要求一起去看电影,任何需要花钱的项目她都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