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的想像力,不做作家都是暴殄天物。
戚敏经常用手帕很随意地将头发裹起,慵慵懒懒的样子倒也好看。我总有一种感觉,觉得戚敏不属于这里,她不像程喜那样,随便站在哪里,都能融合在周庄的背景里。戚敏和我一样,有着游客的突兀,许是和她的过去有关,更或者,与未来有关。
戚敏颇喜欢昆曲,我亦然,我之所以喜欢昆曲,是因为附庸风雅的缘故。听说昆曲是最华丽的戏剧,也最为妩媚,甚至称得上糜烂。最红的自然是《牡丹亭》,之所以对昆曲感觉特别,尚有另一原因,叶渐曾清唱这一出。
当时,我们分手在即--这简直是不用细想的,他一定会和我分手,正因为他的决然,我更加忧愁,不见得有多眷爱,只是觉得自己将被牺牲掉,有些愤愤不甘。想我这般年青美貌多才多艺,又不贪慕虚荣,竟然留不住一个平常男人,失败的我几乎要化啼为笑。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在C城,阳光充沛的午后,叶渐尽心尽力地善待我,似乎这样就能心安理得地离开我,他一想到这是最后一次尽恋人本分,眉间忍不起浮起一种幽幽的喜气。看到路边卖花的小姑娘,便主动帮我买一株。上帝原谅我这个无知的人,我真的不知道那是什么花,长长的根茎,开着微微的紫,我将它们带回了A城。因为不耐烦母亲关怀探究的眼神,所以草草塞进某个抽屉的角落,就像一段不能继续注定腐烂的爱情一样,不闻不问,亦不敢细细地想,我怕一想,又会恼羞成怒,悲伤倒还是其次。
现在,我已能怀着轻快的语气,回味着这一切,调侃剧中男女,即我与叶渐。这个事实坚定地证明了爱情向来是一种人走茶凉的行为,亦没有什么人是生命中的不可或缺。
当然,关于我和叶渐是另外的篇章,属于我们的故事在C城已蒸发干净,干净得连尸骨都不存。
我沉浸在《牡丹亭》的回忆里,迷恋着一种情绪--爱已渐渐远去,能听到抽丝剥茧的声,能看到碎。
我迷恋世间的不完满,我愿细数苍凉与寂灭,喜欢睁眼看天黑,喜欢踏一城风雪,什么也不为。我想,我终会被自己各种变态心理折磨得体无完肤,很多写字的人都有一颗不健康的心,不管大作家小写手,都有共通的压抑。
我基本认为痛苦来源于知,假如说,盒子里所有的糖果都过期,吃得越多就越苦。但我并不同意白痴最快乐这种不负责任的说法,快乐应建筑在清醒的基础上,而非尽是懵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