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膛手杰克结案报告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第四部分
12年轻俊美的罪犯(6)
作者 : 派翠西亚·康薇尔




  至于娄林恩医生,他应该算是警方乐于仰赖的当地医生,很可能他选择住在白教堂区原本就是基于人道的理由。他是英国妇科协会会员,而且愿意配合警方在半夜接受召唤。八月三十一日那个寒冷、浓雾笼罩的清晨,警方去敲他的门,也许他立刻便赶往现场。然而他所受的训练也只够判定受害者是否已经死亡,提供警方可能的死亡时间吧。

  除非尸体的腹部已转成绿色——表示已开始腐烂——传统的办案习惯是等待二十四小时以上才开始进行验尸,以防万一受害者仍然活着,在医生剖开他的身体时突然“还魂”。许多关于死人躺在棺材里突然坐起来的怪诞故事流传着,有些人信以为真,决定在他们的坟墓上装铃铛,用一条线和泥土里的棺木相连接。有些故事暗含恋尸癖意味。有个故事,说一个已经躺在棺材里的女人并未真的死去,有个男人跑来和她性交。她全身无法动弹,却清醒得足够察觉人性的脆弱。

  从警方关于玛莉安·尼可斯谋杀案的调查报告可以看出,娄林恩医生无疑对受害者的衣服并未付出关注,尤其是妓女的污秽衣物。衣服不是物证来源,而是身份证,也许有人能认出受害者生前所穿的衣服。十九世纪末的人还不习惯带着身份证明到处跑,护照和签证例外,但是相当罕见,因为当时英国人民到美国旅行并不需要携带这两种证件。尸体从在街上被发现直到被送进停尸房为止,往往一直是身份不明的,除非当地人或警方有谁认得他。

  我在想到底有多少可怜人就这么无名无姓地进了坟墓。一个人可以轻易地将某人杀害然后掩盖他的身份,或者伪造成自己的死亡。在开膛手案的调查期间,没人想到应该将人血和鸟、鱼或哺乳动物的血液加以区分。除非是尸体上面、周边的血,或者凶器上沾的血,其实警方难以断定那究竟是和犯罪现场有关的血或者是来自马匹或牛羊的血。在十九世纪,白教堂区部分靠近屠宰场的街道发散着血和内脏的恶臭,那里的居民双手、衣服上沾着血到处走是常有的事。

  娄林恩医生几乎误判了玛莉安·尼可斯案的每个环节,然而凭着他有限的专业训练和当时的条件,他或许已经尽了全力。想象一下玛莉安·尼可斯案若是发生在今天将会如何,应该会很有趣吧。我想把场景放在弗吉尼亚州,不是因为我曾经在那里工作,直到现在仍然继续受益良多,而是因为那里拥有全美最顶尖、遍及全州的法医制度。

  在弗吉尼亚州的四个地区办公室都有属于自己的法医病理医师。这些人都受过病理学以及附属的法医病理学训练,包括十年研究所阶段的进修,加上三年额外训练,如果有哪个法医病理医师同时也想取得法律学位的话。法医病理医师必须执行验尸工作,不过被召唤到犯罪现场去处理意外猝死或暴力死亡事件的则是法医——专长领域不限,提供病理医师和警方协助的兼职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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