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人体测量学不只有其缺点而且相当危险,因为人的身体特征偶尔也会有雷同的时候。这门伪科学太过强调一个人的外貌特征,诱使警方有意无意地将另一门充满迷信的“人相学”奉为真理,认为一个人的相貌和体型反映了他的犯罪倾向、道德性和智力。窃贼往往长得很瘦小,暴力犯则通常十分“强壮”且“健康良好”。所有罪犯都有过人的“指长”,而几乎所有女性罪犯都长得很“平凡”,甚至面目可憎。强暴犯大都是“金发”,恋童狂则往往长相“娇柔”且“孩子气”。
如果二十一世纪的人们都难以接受一个精神病态杀人犯可能长得英俊迷人又聪明的事实,想象一下这在维多利亚时代会有多么困难。那时候的标准犯罪学书籍还包括了繁杂的人体测量学和人相学内容,维多利亚的警方被训练必须凭着骨架和脸部特征去辨认罪犯,并且认定某种“长相”的人倾向于犯下某一类罪行。
开膛手案发生的当时,华特·席格绝不可能被贴上凶手的标签。“魅力颠倒众生”、“年轻俊美的席格”,窦加曾经这么形容他,绝不可能割破女人的喉咙,将她开肠剖肚。近几年,我甚至听人说,要是像席格这样的艺术家有暴力倾向,他会将它宣泄在作品里而不会化为行动。
警方寻找开膛手杰克期间,有许多关于受害者生前最后一刻陪在她们身边男子的描述。这些调查报告大都着眼于头发颜色、五官和身高,警方完全不曾考虑种种特征可能是经过乔装的。一个人的身高不仅会随着姿态、帽子和鞋子而改变,也可以运用“小技巧”加以变化。演员常会戴上高帽子或者将鞋子垫高;也能够在宽松的外套或斗篷底下弓身或微微驼背;他们还可以低低戴着帽子将眼睛遮住,或者让自己看起来比实际身高矮或高个好几英寸。
早期的法医学或法医病理学出版物显示,当时已经有许多这方面的知识被实际运用在犯罪案上。但是在一八八八年,犯罪案的成立或撤销,所依据的仍然是证人的说词而非物证的搜集。然而不管警方是否懂得法医学,事实上也没有方法可以进行物证的化验。当时,负责管辖苏格兰场的内政部还没有成立法医化验室。
像娄林恩这样的医生很可能从来没碰过显微镜;或许他并不知道头发、骨头和血液可以作为身份辨识之用。早在两百多年前罗伯·虎克(译注:Robert Hooke,十七世纪英国物体学家,着有《显微图集》一书)便写了关于头发、纤维,甚至蔬菜残渣和蜜蜂刺的显微影像观察的书籍,但是对当时的法医和多数医生来说,显微镜学或许就像火箭科学或天文学那么生疏吧。
娄林恩医生念的是伦敦医院医学院,拥有十三年执业经验。他的诊所距离玛莉安·尼可斯的陈尸地点不超过三百码,是个私人执业医生。尽管警方对他相当熟悉,在发现玛莉安·尼可斯尸体时指名找他,不过这并不表示娄林恩就是苏格兰场的分局特约法医。意思是,他并未在任何警察分局兼差担任特约法医。在这案子里指的也就是涵盖白教堂区的H辖区分局。
分局特约法医的工作是照料大批警员。在大都会警察任职的好处是可以享有免费医疗照护,此外警局特约法医也得随时待命准备替犯人检查身体,或者到当地监狱去认定某个市民是否喝醉、生病或“兽性”正在发作,我猜这大概是指兴奋或歇斯底里。十八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分局特约法医也得负责处理犯罪现场,代价是每个案子一镑一先令。如果也进行验尸,警方就得付给他两镑两先令。但无论如何,警方不会指望他懂得显微镜学、伤口形态和毒物分析,或者尸体的死后现象。 |